
劳资双方应尽早磋商世贸会议期间的上下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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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呼吁劳资双方尽早磋商在世界贸易组织(世贸组织)会议期间的上下班安排,以配合各项特别交通及运输措施或可能出现的交通延误。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六日)说,世贸组织香港部长级会议将於十二月十三日至十八日举行,雇主及雇员应留意运输署的特别交通措施,订定其在世贸会议期间的工作安排和应变办法,例如按需要安排雇员分阶段上、下班,或安排雇员放取年假等,避免不必要的争拗。
他说:「如雇员未能按原订的安排上班,应立即通知主管人员。雇主亦应预早向雇员提供主管人员的名单和联络电话,以作紧急联络之用。」
「如雇员因交通阻塞或受示威活动影响而迟到或缺勤,雇主应以包容的态度作弹性处理。」
发言人说,对於在上述情况下迫不得以迟到或缺勤的雇员,雇主不应扣除他们的工资,更不应即时解雇该名雇员或对其进行纪律处分。
他强调说:「雇主应详细了解雇员迟到或缺勤的原因,并仔细考虑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
根据《雇佣条例》,即时解雇是严重的纪律处分,只适用於当雇员犯了非常严重的过失或经过多次警告仍不改善的情况。
雇主或雇员可就劳资关系事宜致电劳工处热线电话二七一七 一七七一查询,或亲身到该处劳资关系科求助。
完
2005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