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政府将邀请私营机构,就与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合作经营或为其提供数码证书(电子证书)服务一事提交建议书。
副政府资讯科技总监(规划及策略)冯程淑仪今日(十二月六日)在记者会上,报工商及科技局今年较早时就香港邮政核证机关进行业务检讨的结果。她表示,发出提交建议书的邀请,最终目标是透过与私营机构合作,令电子证书服务的营运可达致财政自给。
她说:「政府认为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现时倚靠邮政署营运基金其他服务的收入,或由政府资助作出大量补贴的运作模式,长远来说并不可行。」
「我们决定探讨与私营机构合作经营电子证书服务的可能性及可产生的协同效应。我们希望透过邀请私营机构提交建议书,可为香港邮政核证机关觅得合适的业务伙伴或承办商。我们相信私营机构应可更有效地开发新的增值服务及电子商业应用方案,从而提高电子证书服务的使用率及达致财政自给的营运模式。」
冯程淑仪说:「为吸引私营机构参与提供电子证书服务,我们会研究如何增加是项邀请的业务商机。例如,投标者可向香港邮政建议他们认为可取的合作及营办模式。除经营电子证书服务外,投标者亦可建议以不同品牌提供新的增值服务或电子商业应用方案,以开拓其他收入来源。」
为使公众对电子交易的稳妥及完整性建立信心,以促进电子商业的发展,香港邮政於二○○○年一月在其营运基金下,成立香港邮政核证机关,提供签发认可数码证书的服务。
目前,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共签发七种认可数码证书予本港的个别人士和机构。其电子证书为近七十种电子政府服务及逾二十种电子商业服务所采用。
截至二○○五年十一月中,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已发出约一百四十七万张个人及机构电子证书,其中超过一百二十万张为内置於智能身份证的个人电子证书。
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率先建立公钥基建,以促进电子政府和电子商业在本港的发展,对「数码21」资讯科技策略作出了支持,并确保在《电子交易条例》於二○○○年通过后,即时有认可核证机关为市民提供服务。
冯程淑仪说:「透过提供电子证书服务,香港邮政核证机关亦令市民更了解以稳妥方式进行电子交易的重要性。」
冯程淑仪指出,香港邮政核证机关推行了多项计划,以推广电子证书的使用及简化其使用方法。然而,电子证书的使用率仍然未如理想。
根据香港邮政在二○○四年十一月进行的调查显示,在二○○四年六月至八月期间取得植入於智能身份证的电子证书的市民当中,只有百分之十曾使用其电子证书。
冯程淑仪解释:「从经验所得,对保安、数据完整性及认证有严格规定的交易,例如『政府与政府』、『政府与企业』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某些交易,使用数码证书的机会一般较高。大多数『企业与顾客』及『政府与市民』之间的电子交易,并无硬性规定须使用数码证书以符合保安及认证要求。因此,一般市民及企业选择使用如一次性密码或个人辨认号码等较简单的认证方法,这点是可以理解的。」
「公钥基建在处理电子交易所涉及的真确性、机密性、数据完整性及不可否定性等问题上,仍被公认为是现时最成熟的科技,而电子证书亦已可应用於多种电子政府及电子商业交易。然而,大部分应用方案仍只为小部分市民使用,在个人层面上亦多数只是其中一种可供选择的认证方法。」
香港邮政将於二○○六年上半年发出提交建议书的邀请。若能成功选出投标者,香港邮政会於二○○六年年底前批出合约,让中标者可於二○○七年年初开始经营电子证书服务。
倘若没有中标者,政府会维持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运作至二○○八年三月底,让电子证书的现有用户和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业务伙伴有足够时间作出所需的过渡安排,以转用其他认可核证机关的服务或采用其他核证方案。
冯程淑仪解释:「政府建议的方案,是在透过私营机构参与营运电子证书服务,以避免用公帑长期补贴香港邮政核证机关,及提供适当的过渡期以配合香港邮政核证机关的现有电子证书用户和业务伙伴的运作需要两者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
完
2005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