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及新年公众假期发放援助金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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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福利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六日)说 :「经银行自动转帐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受助人,若领款日期适逢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的公众假期,可提早於十二月二十四日领取款项。」

  若领款日期适逢於二○○六年一月一日及二日的公众假期,可提早於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领取款项。

    至於原定於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七日的公众假期领取公共福利金的受助人,亦将於十二月二十四日或二十八日获发福利金。若原定於二○○六年一月一日及二日的公众假期领取公共福利金的受助人,则可於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二○○六年一月三日领取款项。

    受助人如有任何疑问,可向所属分区社会保障办事处查询。



2005年12月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