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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任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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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二日)公布再度委任施伟文为公众集会及游行上诉委员会(委员会)主席,以及何京文为委员会副主席。三位现任成员,郑恩基、钟伟雄及杜国鎏亦再获委任。

  此外,行政长官已委任以下九位新成员加入委员会:

陈静芬
钟咏雪
简家骢
林宝苓
林兆荣
魏祝龄
庞俊怡
唐景仪
容正达

  上述任命是根据《公安条例》第43条作出的,并於二○○五年十二月二日刊宪。有关任命的任期为两年,由今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怇生效。

  保安局局长李少光向将离任的九位成员,陈小感、赵振邦博士、何镇东、黎树濠、李玉鹖医生、徐佩文、王津、胡文勇及阮中鎏医生表示谢意,感谢他们为委员会作出的宝贵贡献。

  政府发言人说:「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是审议因不服警务处处长根据《公安条例》第9条就公众集会所发的禁制、第14条就游行所提出的反对、或根据第11或15条施加或修订的条件,而提出的上诉。」

  「委员会并有权就有关上诉维持、推翻或更改原先的决定。」

  委员会成员包括一名主席,两名副主席及十三名成员,全部为非官方成员。现任的另一位副主席及成员分别为杜伟强及周永健。



2005年12月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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