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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三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伟强议员的提问和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的答覆:
问题:
行政长官在10月发表的施政报告内表示,至2006年底,政府会投入约1亿9,000万元,进行超过120项乡郊小工程和市区小工程,因而会创造职位。关於这些工程及其他未定动工日期的乡郊小工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在该120多项工程中,位於新界和市区的各有多少项,以及这些工程的类别和纳入民政事务总署工程计划列表的最长、平均及最短时间;
(二)除该120多项工程外,现时仍未定下动工日期的乡郊小工程的数目、名称、类别,以及纳入上述列表的时间;及
(三)有没有计划申请拨款专门用作加快落实第(二)项所述的工程;若有,计划的详情;若没有,该等工程延期动工对乡村社区,特别是在环境生方面,有什么负面影响?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在1999年推出「乡郊小工程计划」,以改善新界乡郊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居住环境,并在2000年设立「市区小工程计划」,以改善市区的环境和地区设施。政府推行这两项计划,是为了可以更迅速和灵活地改善地区环境和解决有关的问题。上述计划的开支,由基本工程储备基金,总目707,分目7014CX及7015CX的拨款支付。
行政长官在10月发表《施政报告》时表示,至2006年年底,政府会投入约1亿9,000万元,进行超过120项乡郊小工程和市区小工程。在这120多项小型工程中,乡郊小工程占100 多项,而市区小工程则占17项。
100 多项乡郊小工程的费用总额约为1亿6,000万元。工程种类包括:建造/改善行人径(27%)、通路(22%)、排水设施(24%)和地台(5%);建造避雨亭/凉亭(7%)和其他工程(15%),例如欢迎牌及牌楼设置工程等。
17项市区小工程的费用总额约为3,000万元。工程种类包括:建造/改善行山径(12%)、休憩处/荫棚(18%);进行美化工程(23%)、绿化工程(29%)和其他工程(18%)。
在这120多项工程中,大部分(约70%)是纳入「乡郊小工程计划」 不足半年的,只有小部分(约10%)已纳入这个计划超过两年。
除该120多项工程外,另有32项工程已纳入「乡郊小工程计划」 并正在筹划阶段,暂时未有确实的施工日期。这些工程获纳入计划的时间如下:不足半年的有10项,一年半的有16项,而超过两年的则有6项。约有一半的工程项目是建造/改善行人径或通路工程,其余的包括:设置座椅、改善排水设施、重建避雨亭及其他乡村改善工程等。
上述32项仍在处理中的项目,需待落实工程细节和解决一些反对意见及技术上的问题后,才能确定施工时间。我们已在整体拨款分目7014CX预留足够款项,一旦上述的问题得到解决,便可进行有关工程。
自从政府在1999年推出「乡郊小工程计划」以来,民政事务总署已完成了超过900项总值约6亿6,200万元的乡郊小工程。此外,自「市区小工程计划」在2000年实施以来,民政事务总署也完成了超过300项总值约2亿400万元的市区小工程。一直以来,我们提出的拨款要求都可全数获批。因此,自两项小工程计划实施至今,并没有工程因为拨款问题而未能进行。
通过这两项的工程计划,不少地区的居住环境已基本上得到改善。我们并不认为,个别暂时没有确实施工时间的工程,会对社区的环境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完
2005年11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