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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计划提供更多调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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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辖下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通过,推行一项新的调迁计划,向公屋居民提供更多调迁机会。

  在该「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下,所有居住密度低於每人7平方米的公屋住户,均可申请调迁到较大单位。

  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吴水丽说∶「现时每年推行两至三次的『公屋住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只容许「挤迫户」(即居住密度低於每人5.5平方米的住户)参加,新计划将是现有各项调迁安排以外的新项目。」

  委员会亦决定,维持把室内楼面面积低於每人5.5平方米定为须纾缓挤迫居住环境的现行基准不变,并继续透过「公屋住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为挤迫户优先处理调迁,以纾缓其挤迫居住环境。

  吴水丽表示∶「与『公屋住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一样,『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的申请人须符合同样的资格准则,而选楼次序亦会按居住密度、家庭成员人数和居住期长短订定。」

  他指出,共超过四万个公屋家庭有资格参加该两项调迁计划。

  委员会在今日的会议上亦决定,放宽「公屋住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和「改善居住空间调迁计划」的区域限制,让符合该两项计划参加资格并且住满十年的申请人,可选择迁往任何地区。

  根据现行政策,新界的申请人只可选择新界屋恏的空置单位,但扩展市区的申请人可选择新界和扩展市区的空置单位,市区的申请人则可选择任何地区的空置单位。

  吴水丽说∶「居於新界屋恏的挤迫户,特别是新界东的挤迫户,很多未能拣选属意的单位。这是因为适合『公屋住户纾缓挤迫调迁计划』使用的空置单位,在各区的供应并不平均。」

  他补充说∶「新界东空置单位一直严重不足,因为该区十四个屋恏中,八个已纳入「租者置其屋计划」下出售。另外,新界东已有一段时间没有新的公屋落成。」

  两项新措施将於明年一月推行的调迁计划中实施。

  过去数年,房屋署一直为公屋的挤迫户主动提供纾缓挤迫的机会,使挤迫户的数目持续减少。2000年9月时,挤迫户有19 998个,占全部公屋住户的3.4%,而至2005年9月已减至5 784个,占全部住户的0.9%。

  一直以来,非「挤迫户」亦可透过不时推行的各项调迁安排,获得较大单位居住的机会。此外,公屋住户如因健康,生活上或其他充分的理由需要改善居住情况,亦可申请恏内或恏外调迁,搬往另一单位居住。



2005年11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1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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