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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就○七年行政长官及○八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进行民意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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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立法会会议李永达议员的提问和政制事务局局长林瑞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中央政策组委托香港理工大学在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至三十日期间,就二○○七年行政长官及二○○八年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进行民意调查。关於中央政策组委托外间机构进行民意调查,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有否就本年九月进行的调查,以公开竞投方式决定所委托的机构;若有,参与竞投的机构数目;若否,原因为何;

(二) 过去五年,有多少次调查是先由中央政策组拟订问卷内容,然后委托外间机构进行调查及数据分析,并列出有关调查的主题、进行日期和受委托机构名称;及

(三) 有否评估中央政策组亲自设计就政府所建议方案进行民意调查的问卷内容,会否影响有关调查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答覆:

主席女士:

  就李永达议员的提问的第一部分,政制发展专责小组(专责小组)是透过中央政策组,委托其定期合约承办机构,即香港理工大学理大科技及顾问有限公司(理工大学),进行有关的民意调查。

  中央政策组一向定期就招聘合约承办机构进行民意调查进行招标;招标对象为政府统计处内部名册上的学术研究机构及商业调研机构。收到的标书会由中央政策组及政府统计处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既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遴选。

  中央政策组於今年七月进行了招标,经过规定的遴选程序,委任了理工大学为其合约承办机构进行民意调查。有关的民意调查,是该合约承办机构替中央政策组进行不同民意调查项目的其中一项。我们一贯的做法,是不会公开参与投标的机构数目。

  就问题的第二部分,中央政策组恒常有就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活质素等公共政策课题委托多间学术研究机构和商业调研机构进行民意调查,供政府内部参考。这些调查的问卷主要由中央政策组及有关政府部门共同制订。我们一贯的做法,是不会公开这些作为内部参考的民意调查的有关资料。

  就问题的第三部分,任何民意调查都必须遵从科学研究的要求,而在问卷设计的过程,则必须符合逻辑性、客观性、准确性和明确性的四个标准。中央政策组具有这方面的专业人才;而在有关的民意调查中,专责小组及中央政策组在设计问卷时,都力求达到这些客观标准。只要能符合标准,由专责小组及中央政策组负责问卷的设计并不会影响调查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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