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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学明议员的提问和经济发展及劳工局局长叶澍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一直打算在东南九龙(即启德地区)发展邮轮码头设施,但由於正进行启德规划检讨而未能於短期内落实计划。有鉴於此,旅游事务署在本月三日公布,邀请有兴趣人士就兴建新邮轮码头提交意向书,以确定有否其他适合地点,可较在启德更快建成邮轮码头。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於邀请文件规定邮轮码头发展计划不可包括住宅发展项目,有否评估该规定会否削弱商界投资发展邮轮码头的意欲;及
(二)邮轮码头发展计划可否包括商业发展项目;若有,可发展的楼宇面积;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政府一直以来认为东南九龙前启德机场跑道的末端(启德)是发展新邮轮码头设施的最理想地点。在作出有关选址的最后决定前,我们必须确定有关选址是最适合的地点,并符合城市规划原则。我们於本月三日公开邀请意向书,目的是为了确定市场是否有其他适合及可行的建议,可在二○一一年以前在启德以外的地区建成新邮轮码头。假如在这次公开邀请意向书中不能选出符合要求的提议,政府将不会再考虑其他选址,并会全力在启德发展新邮轮码头。若有提议地点能符合要求,政府会依循现行的规划程序深入研究及确定有关选址是否适合发展新邮轮码头,并於谘询公众意见后将有关选址作公开竞投。
政府的邀请文件中订明多项要求,意向书中的提议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否则政府不会考虑有关提议。基於城市规划的考虑,其中一项要求是选址必须与周边土地的用途互相配合。根据政府的邮轮顾问的研究报告指出,邮轮码头将涉及频繁的地勤活动,例如上落乘客、运送行李、起卸补给品、进行小型维修等,并须要24小时运作,顾问认为邮轮码头与住宅发展并不配合。我们在意向书邀请文件中订明邮轮码头的提议不得包括住宅发展,但可以包括其他与旅游相关发展,以提升邮轮码头对访客的吸引力及增加运作邮轮码头的收入,增加投资意欲。此外,这安排亦与启德规划检讨现时的概念规划大纲图所建议的发展概念相符。
由於邮轮码头选址尚未敲定,在现阶段并未有详细的土地用途规划如商业楼宇面积等,将来我们会按既定规划程序订定该等细则。待有关细则落实,新邮轮码头及相关的旅游设施将公开让投资者竞投。
完
2005年11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