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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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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兼香港房屋委员会主席孙明扬今天(十一月二十一日)出席大中华文化全球协会开幕仪式时,就终审法院就房委会押后检讨公屋租金的决定的司法覆核作出之裁决会见传媒,以下为答问全文(中文部分):

记者:现在已赢了官司,请问有什么打算,尤其在减租方面会有什么的安排?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减租)言之尚早,我们看判词详细说法,我们现在不会有任何决定,我们今天下午会与房委会委员研究判词内容和考虑我们可以做些什么。

记者:即使政府赢了官司,居民亦要求政府减租,他们的诉求,你有何回应?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当然我们也听到了。今天下午房委会会议中会提出讨论,当然要看判词就这方面的内容,我们要考虑所有情况,才作出决定。现在,我所能说的是,我们会考虑任何要求。

记者:你昨天说过,已有两手准备,现已胜诉,是否意料之内,胜诉准备工作是怎样?他们诉求都是减租?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最紧要是看判词详细情况,大家都知道,这次是四个法官同意我们胜诉,而另一法官持异议,我们要看相反意见是什么,然后,我们要看怎样和立法会考虑,或者将现在不理想的条例加以完善,在这个过程中,或多或少都要听很多人的意见。我昨天曾说过,我们内部先要和房委会委员商讨,然后去区议会听取更多意见,然后与政党和立法会内看看他们的看法,我们不可以忘记,任何修改法例,迟早都要得到立法会批准。

记者:有没有听过公屋居民诉求,是否听到他们的诉求,对他们的诉求有何回应?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大家都听很清楚,会否考虑宽免措施,我刚才说过,我们将所有的建议都考虑,但我们未考虑清楚之前不能作出任何决定。我只可以保证房委会在这方面会很小心行事。

记者:你早前说过可能会用消费物价指数来厘定租金基础,是否仍然会用这个蓝本,作为讨论的开始?

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我想现在不能下这个结论,事关有很多人在这方面持不同看法,不要忘记,现在那条条例都有一个机制,要修改法例必须得到立法会同意,才可以修改。在这方面,我们仍有漫长的道路要走。

(请同时参阅答问全文英文部分)



2005年11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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