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终审法院就租金检讨司法覆核所作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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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房委会)获悉终审法院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驳回一名公屋居民就房委会在2001及2002年押后检讨个别公共屋租金的司法覆核的上诉。
房委会发言人说:「终审法院的判决厘清了房委会在《房屋条例》下有关租金检讨的法定责任,并界定租金与入息比例中位数10%上限的应用范围。我们正与法律顾问详细研究裁决对公屋租金政策的影响。」
他说:「上述司法覆核个案,显示建立一套更可行和有助公屋计划长远持续发展的租金调整机制十分重要。我们稍后会就检讨公屋租金政策专责小组委员会的初步检讨结果谘询公众。」
完
2005年11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2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