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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经核准天水围分区计划大纲草图。
城市规划委员会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八日)说:「该核准图提供一个法定的土地用途纲要,为天水围区的发展和重建提供指引。」
天水围规划区占地约四百三十公顷,位於新界西北的西北部,东及东北面前临后海湾内湾的具特殊科学价值地点及天慈路,北达辋井村及辋井围,西接沙江围及天影路,南至桥头围和上章围。
位於轻便铁路总站南面的第20及23区和位於第108A区,面绩共约四点九公顷的土地划作「商业」地带,提供零售业、办公室、酒店及其他商业设施。
两幅邻近天水围新市镇分别位於第112及115区内的土地,面绩共约十四点九公顷,划作「综合发展区」地带作综合低密度发展用途,以确保有关发展会考虑邻近东北面香港湿地公园和自然保育区、周围一带的景观特色、交通及基础设施的负荷能力。
约一百零一点六公顷的土地划作「住宅(甲类)」地带,主要是作高密度住宅发展。划作「住宅(乙类)」地带的土地约三十七点八公顷,主要是作中等密度的住宅发展。
位於第33区轻便铁路总站以西,面积约一点九公顷的拟建住宅发展和附连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街市及公众停车场的土地,划为「未决定用途」地带,让城规会可继续管制有关发展。
约二十七点五公顷的土地划作「政府、机构或社区」地带,以配合当地居民的需要。约四十三点三公顷的土地划作「休憩用地」地带,包括现有的天水围公园,以及拟在第107区辟设的市镇公园。
约三十点七公顷的土地划作「其他指定用途」地带,涵盖特定用途的土地,包括污水抽水站、电力支站、电话机楼、巴士厂、轻便铁路总站、巴士总站和湿地公园。
位於排水道西面约六点九公顷的土地划作「绿化地带」,作为新市镇外围的界限,并提供土地作静态康乐场地。约三十二点五公顷的土地划作「自然保育区」地带,主要涵盖鱼塘、成长树木及具景观及生态价值的地形,并增强对米埔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保存后海湾内湾一带的特有景色及生态价值。
天水围分区计划大纲核准图编号S/TSW/10现於城市规划委员会秘书处、位於北角及沙田的规划资料查询处、屯门及元朗规划处、元朗民政事务处及屏山乡事委员会,於办公时间供市民查阅。
上述核准图的复本现於北角和油麻地地图销售处发售。该图的电子版可於城市规划委员会网页(http://www.info.gov.hk/tpb)浏览。
完
2005年11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