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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委员会发表谘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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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表演艺术委员会发:

  表演艺术委员会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就资助机制、举办节目及场地方面提出的改革建议,展开为期两个月的谘询,至二○○六年一月十六日。

  表演艺术委员会於二○○四年十一月成立,主要工作是就表演艺术服务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供意见。

  成立委员会的目的是跟进文化委员会就表演艺术提出的政策建议。根据《文化委员会政策建议报告》中提出的政策方向,表演艺术委员会已就资助机制、举办节目及场地方面提出改革建议。

  委员会成员希望在向民政事务局局长提交建议前,征询有关界别的意见。

  谘询文件存放於下列地点以供索取:
  民政事务局文化及康体事务科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主要表演艺术场地
  香港艺术发展局
  香港演艺学院
  香港艺术中心

  有关文件亦已上载表演艺术委员会网页(www.hab.gov.hk/cpa)以供参阅。





2005年1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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