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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调派分级制顾问研究己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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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处委托顾问研究在本港实施救护车调派分级制的可行性,报告已完成。

  报告指出,香港若采用救护车调派分级制,将可缩短危急个案的召达时间,把服务提升至国际最佳标准。

  救护车调派分级制为世界各地广泛采用的模式,在运作时,通讯人员会按照调派软件设定的问题,透过询问召唤者将召唤分类及分级,然后配以适当的出动模式及救护车到场前指引处理有关召唤。

  消防处处长林振敏今日(十一月十七日)向新闻界简介该研究报告时指出,根据顾问建议,实施分级制之后,可明显加快处理一些刻不容缓的危急个案,就优次级别高的召唤,例如心脏病等,救护车到达现场所需时间将比目前所承诺的少三分钟。

  顾问报告指出,消防处在召达时间方面的承诺,目前所有类别的召唤都是十二分钟。就危急个案而言,召达时间超出国际间所建议的最佳召达时间,而本港的召唤很多都不属於危急个案,却耗费应付危急个案所需的资源。

  报告建议将救护车调派分为五级,以及实施相关的调配策略,务求在召达时间方面达到目标。

  第一级为情况危急的伤病者,救护车的召达时间为九分钟;第二级为可能危及生命的伤病者,召达时间同样为九分钟;第三级为情况严重但不会危及生命的伤病者,召达时间为十五分钟;第四级为不会危及生命,情况较轻微的伤病者,部门内部目标为二十分钟内到场;以及第五级的非紧急伤病者,部门内部目标为三十分钟内到场。

  第一至三级的召唤,顾问建议订定承诺目标为百分之九十;第四及五级,则不设服务承诺,而设部门内部目标。

  林振敏表示,处理危急个案,有百分之九十召唤能於九分钟内到达现场的承诺目标,可与国际最佳标准看齐。

  实施分级制,消防通讯中心人员将须接受大约四十小时的培训。

  顾问估计实施分级制约需三千二百一十万元,包括采购软件和训练人员,经常费约每年五百万元。

  医院管理局对救护车调派分级制表示支持,认为采用某种形式的分流制度,以确保优先为情况较危急的伤病者提供医护服务,是一项合乎逻辑的措施。



2005年11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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