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亚太经合会议上承诺致力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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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今日(十一月十六日)表示,透过有效的法律制度,再配合严厉的执法行动和持续的公众教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一直致力保护知识产权。

  曾俊华出席在韩国釜山举行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部长级会议第二日会议时说,政府充分理解猖獗的盗版和冒牌侵权活动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间共同合作处理。

  他说:「面对先进数码科技带来的挑战,国际间的互助合作尤其重要。中国香港欢迎就在数码时代打击侵权行为的工作,与其他亚太经合组织经济体系加麹合作。」

  曾俊华表示,今日的会议接纳了我们对有关打击冒牌、盗版和网上盗版侵权活动的非麹制执行指引的建议。有关的指引将为各成员经济体系提供非常有用的参考,以助它们因应各自的情况,改善其保护知识产权的制度。

  他说:「我们在打击盗版和冒牌货物贸易所作的努力,在国际间和区内都获得认同,我们会继续打击这些非法活动。」

  曾俊华解释,香港的版权法例是科技中立的,对实物或数码形式的版权作品提供同样的保护。政府会不时检讨知识产权法例,以确保它能与时并进。

  他说:「我们会特别检讨有否需要及如何修订版权法例,使版权作品在数码环境下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为打击网上的盗版活动,我们一直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包括执法行动、业界合作及公众教育。」

  曾俊华指出,我们最近成功将一宗利用BT(Bit Torrent)「点对点档案分享」技术於网上发放版权作品的案件定罪。

  「案中被告被判入狱三个月的刑期引起公众高度关注,这是全球首宗案例,对此类侵权活动起了很大的阻吓作用。」

  「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网上的侵权活动,包括『点对点档案分享』网络的侵权活动,并根据法例对侵权者采取执法行动。」

  曾俊华於会上表示,除了刑事执法行动外,香港特区政府亦鼓励版权拥有人,寻求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合作,对非法下载其版权作品的人士采取民事法律行动。

  至於公众教育方面,曾俊华说香港一直积极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分享香港在推行公众教育及宣传活动方面的经验。版权拥有人亦应与时并进,检讨他们的商业经营模式,为消费者提供合法渠道,使用数码形式的作品。

  他说:「我们期望继续在亚太经合组织不同层面的会议上,与各成员就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交换意见。」







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