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动议二读辩论《婚姻(设立婚姻监礼人制度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新订第3A、17A、52A、57A及60条致辞全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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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保安局局长李少光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动议二读《婚姻(设立婚姻监礼人制度及一般修订)条例草案》新订第3A、17A、52A、57A及60条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主席女士:

  我动议二读刚读出的新订条文,有关内容已载列於发送各位委员的文件内。

  新订的第3A条,旨在增订条例第2A条,订明条例草案所提述的若干公告并非附属法例。

  新订的第17A条,旨在增订条例第34A条,订明就违反条例中若干条文所订的罪行而提出的法律程序,可於检控人发现或知悉有关罪行后六个月内提出。

  新订的第52A条,旨在修订条例第33条,为该条的有关罪行加入一项第五级罚款。

  新订的第57A条,旨在增订条例第45条,加入保留条文。

  新订的第60条旨在加入条例的附表五,订明属何种血亲或姻亲关系的婚姻,即属无效。

  多谢主席女士。



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