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公共工程项目更广泛采用可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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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局长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蔡素玉议员的提问所作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的用水量和用电量,以及为此支出的款额;循环再用水和可再生能源电力分别占相关用水量及用电量的百分比,以及它们的应用范围;及

(二)有否计划提高使用循环再用水和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百分比;若有,具体目标和时间表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政府办公大楼往往有不同政府部门的办事处,而这些部门大多没有独立的水电表。因此,我们并没有个别部门实际耗电量和耗水量的资料。不过,我们可提供整个政府的耗电量和耗水量资料如下:

         二○○二        
         至○三年度 二○○三  二○○四
         (基准年)  至○四年度 至○五年度
         ****  ***** *****
耗电量 
耗电量  百万度电   2111   2163    2244
增减百分率  %    -    +2.5    +6.3
(耗电量) *
开支   百万元    1939   1911    1936

耗水量  百万立方米  28.5   28.1    26.2
   
增减百分率  %    -    -1.4%   -8.1%
(耗水量)
开支   百万元    148.5  152.7    144.0

* 与基准年比较,导致耗电量增长的主要项目(即办公大楼的楼面总面积、全港淡水耗用量及废水处理量,以及公众体育及文化设施的使用率)在二○○三至○四年度及二○○四至○五年度均已上调。考虑到这些因素,我们估计政府在二○○四至○五年度达到的能源效益较二○○二至○三年度提高约1.4%,亦即表示,如果不是上述项目有所上升,政府的总耗电量应可减少约1.4%。

  在二○○三至○四年度,可再生能源为政府设施提供了约120万度电。至於使用再造水,我们现时只处於实施全面水质管理计划的探索阶段。使用可再生能源和再生水系统的政府工程计划,列载於附件。

(二)政府致力推动香港更广泛使用可再生能源,包括在公共工程项目更广泛采用可再生能源。本年五月发表的《香港首个可持续发展策略》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在二○○六年或之前制订有关在新的政府建筑物及大型公共发展项目装置可再生能源设施的政策。我们就这项措施所采取的行动之一,是即将发出技术通告,提倡公共工程计划使用可再生能源。我们预料,政府工程项目日后会更广泛使用可再生能源。

  推行全面水质管理计划,是今年施政纲领中一项持续推行的措施。我们现正分别在昂坪和石湖墟推行废水回收再用试验计划。昂坪的计划约在二○○六年年初启用,所提供的再造水主要作冲厕和有监控的灌溉用途。石湖墟的计划则在二○○六年年中投入运作,所提供的再造水经进一步处理后可作冲厕、灌溉和水景用途。



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