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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六日)立法会会议冯检基议员的提问及财政司司长唐英年的口头答覆:
问题:
关於下月在本港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下称(「会议」),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 鉴於有批评指当局的宣传讯息过於简化及片面,当局将如何协助本港市民认识会议的议题,并鼓励他们讨论这些议题,以及现时在这方面的工作进度和预计整体开支:
(二) 如何促进与本地及海外的非政府组织的沟通:在会议期间,当局会否每天就谈判情况及当局对谈判事项的立场,向这些组织作出简报:及
(三) 香港作为是次会议的主办者,在会议安排、任命会议推动者,以及有关农业补贴和药物专利的谈判方面,将采取什么措施确保发展中国家得到公平对待,并顾及其特殊需要;以及会否邀请国际人权组织,就是次会议达成的共识有没有违背国际人权公约所确立的保障人权和自由原则,进行独立评估?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为加深市民对世贸的认识,以及争取市民支持香港举办是次会议,政府透过不同的渠道,向市民解释世贸及自由贸易对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以及是次会议的目的。手法因应不同对象和个别传媒的特点而有所不同。举例说,就电视宣传短片而言,我们采用简单易明的方式,在短短30秒内,向市民阐释自由贸易对香港的基本好处。但我们的宣传工作并不止於此。我们亦透过其他的途径传达更详尽的资讯,以达致相辅相成的效果。这些宣传途径包括接受电子传媒专访、举办传媒工作坊、刊登特稿、举行研讨会、设立世贸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网站等。
此外,我们亦直接接触目标对象,例如出席有关的区议会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为不同界别人士(例如酒店、保安、物业管理等行业)和最受会议影响地区的居民举办简报会,事先向他们提供有关资料和意见,让他们能及早作出准备。迄今,我们已举办了超过50个简报会。
在未来数星期,我们会加强宣传,让市民了解在会议期间实施的保安和交通安排,务求尽量减少对公众造成的不便。举例说,我们会广泛向公众派发宣传小册子。临近会议时,各政府部门会举行记者会,向公众详细解释有关安排。
政府新闻处估计,到目前为止,在公众教育和宣传方面的开支约达400万元。
(二) 政府非常重视非政府组织的言论自由及集会权利,并利便非政府组织在会议期间进行和平合法的公众活动。自今年年初开始,香港部长级会议统筹办事处(统筹处)已与本地及海外非政府组织会面,以期利便该等组织参与会议过程。工业贸易署也於多个不同场合向非政府组织解释贸易谈判的各方面内容。我们在十月特别举办了「非政府组织圆桌论坛」,世贸总干事拉米先生(Mr. Pascal Lamy)也有出席。论坛提供机会让非政府组织与世贸总干事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长直接对话。
我们会利便非政府组织参与这次会议,以及让传媒采访谈判进程。我们会在会展设立设备完善的「非政府组织中心」和「新闻中心」。值得一提的是,是次会议是世贸会议有史以来,首次把「非政府组织中心」、「新闻中心」和会议场地设於同一地点。这项安排将令非政府组织感到更为方便,有利他们在会议期间与世贸成员直接沟通。此外,我们正与世贸秘书处商讨如何在会议期间每日向非政府组织及新闻界发布有关会议谈判进程的资讯,以增进会议的透明度。
(三) 这个问题有多个组成部份,我在以下逐一回答。第一,会议安排如何确保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得到适当照顾。作为第六次部长级会议的东道主,我们的目的是主持一个高透明度、包容各个成员及有效率的会议。为此,我们会确保发展中国家集团如G20、G33及G90在会议的运作上有高度的参与,以及各个集团的协调人能更加妥善地参与各小组会议。
第二,会议推动者的任命。工商及科技局局长会於与世贸总干事商讨后在两三星期内就此事作出决定。我们的主要考虑是谁能最有效地协助世贸成员,按照多哈发展议程的要求,包括适当地处理每一个谈判范畴中的发展问题,建立共识。
第三,农业贸易谈判。世贸组织内要求进一步开放农业贸易的发展中国家,主要以G20为首。他们要求欧盟、日本和美国等成员,尽早消除出口补贴、切实地大幅削减国内补助和进口关税,以改善市场准入。发展中国家对农业贸易的立场并不一致。举例说,代表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非加太)地区国家集团,便对市场准入提出更为保守的建议。
我们密切留意有关谈判的发展,因为农业谈判取得进度,会对多哈发展议程下的其他谈判范畴有帮助。我们过往一直把握每个机会,尽量减低世贸成员间的分歧,我们将继续这个做法。
第四,药物专利。这项议题在多哈发展议程范围及香港部长级会议议程之外。现况是2001年多哈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和公众健康宣言》,世贸全体理事会其后於2003年8月也通过了一项决议;简而言之,宣言和决议容许条件较差的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在面对爱滋病、肺结核、疟疾和其他传染病等公众健康问题时,可给予强制授权(即政府可在未经专利权拥有人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有关专利),生产及出口药品以解决这些健康问题。
最后,在香港部长级会议所达成的共识是否与国际人权公约所确立的保障人权和自由原则相符。多哈发展议程谈判不会於香港部长级会议划上句号;我们不能想像在部长会议所达成的任何共识会违反国际人权公约所确立的人权和自由原则。
完
2005年11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3时19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