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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行政长官曾荫权今日(十一月十四日)在香港浸会大学会堂与劳工界代表会面后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行政长官:各位好。今天很高兴很坦诚地与劳工界的代表,以及基层工人有一次直接对话。今天最好的是看到我们的沟通是相当坦诚的,很多问题亦是相当具体的,包括了最主要的两项,就是对於最低工资、标准工时方面现时的进展及下一步的跟进工作如何;以及有一些非公务员合约员工,在公务员体制服务中的长期雇用问题。我已经向各位说清楚,我很希望劳顾会(劳工顾问委员会)研究最低工资的问题方面有积极的进展。我知道资方及劳工的代表都十分积极商谈这个问题,他们从去年开始至今已召开了四次会议,我希望他们能够在未来数月在这方面有具体的进展,能够达到共识。但如果万一他们经过长期讨论后仍不能达到共识的话,我亦向今天的劳方代表说出,我会乐意把这件事在策发会(策略发展委员会)再深入跟进研究。
有关非公务员合约的问题,我亦向各位解释了,在这方面政府是有责任的,如果是长期雇用这些员工,是需要理顺这些职位,让他们能够不会有失落的感觉,不会存有不稳定的感觉,我希望在这方面,我会与公务员事务局研究,现时在公务员体制里这数千名非公务员合约的员工,我们如何长期处理呢?如果是有长期需要的话,我自己的取向是把他们的职位规范化、正常化、常规化。但如果是没有长期需要的话,一定要有合理的安排,尽快向员工作出很好的交代,这两方面我会跟进。
另外,因为经过今天的经验,我觉得这样的对话是相当有用的,对我来说亦有亲切的感觉,能够直接听到劳工方面的声音,我希望这样的对话会继续延长、继续保持,我希望能够一年内可以与劳工界代表直接倾谈,这可以加强政府方面对劳工界多层次的接触,当然,部门方面有接触;有关雇用方面固然有接触,另外,劳工处有接触;有关的政策局方面亦有接触,我希望在我自己方面亦可以做好我的工作。多谢各位。
记者:意思是否劳顾会会有时间表(讨论立法规定最低工资),譬如说几个月内有没有共识也好,如果没有共识的话则在策发会讨论,如有共识的话便继续在劳顾会讨论?
行政长官:我的意思是,我希望劳顾会能够继续在这题目方面研究,希望有共识之后,我们便进行政策的厘定和立法的工作,但如果经过长期的讨论,譬如说,这是去年年底开始谈论,如果有十八个月即一年半都未能达到共识,那么我们可否考虑一下在策发会内再跟进。
记者:有民主派议员指你在《香港家书》所说的一番话,就是想令民下月不要上街游行,你有什么回应?
行政长官:我相信我所讲的说话在《香港家书》内已说得清清楚楚,我们知道香港民是我最尊重的,是很理性的,我所讲的说话他们听到的,我相信任何事情都不用我们加多一些附注。
完
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2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