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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事务署关注旅行代理商未按承诺安排旅行团入住宾馆(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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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日前有本港旅行社安排内地访港旅行团入住宾馆而并非按承诺安排入住酒店,旅游事务署今日(十一月十四日)表示非常关注事件,认为情况绝对不能接受,并提醒旅行社必须根据旅游业议会守则,提供高水平服务质素及保障旅客的消费权益。

  根据议会向会员(即旅行代理商)发出的会员作业守则,议会要求旅行代理商向公众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并须履行责任以保障顾客的利益。同时,议会亦向入境旅行代理商发出指引,要求旅行代理商在接待到港旅行团前,必需先确定住宿安排才可出团。

  旅游事务署已促请香港旅游业议会(议会)尽快彻查事件,如发现旅行社有违反议会守则及指引,议会会执行指引并按既定的惩处机制,交由议会辖下的规条委员会审理并作出惩处。按个案的严重程度,有关的惩处包括发出警告信、罚款,严重者更会被彻销会藉,继而引致旅行代理商注册主任吊销其旅行代理商牌照。



2005年11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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