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工处吊销两个职业介绍所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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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提醒所有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法例,否则会被检控,其牌照亦可被吊销。
劳工处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三日〉表示,该处最近吊销了两间职业介绍所的牌照。该两间职业介绍所为「永顺菲印泰佣中心」和「展琼雇佣中心」。
「永顺菲印泰佣中心」的持牌人在经营另一间职业介绍所时,向一名求职者滥收费用,被判罪名成立。持牌人在判刑前已将涉案中职业介绍所结业,至於「永顺菲印泰佣中心」,由於该名持牌人曾违反《雇佣条例》第十二部,劳工处处长决定吊销「永顺菲印泰佣中心」的职业介绍所牌照。该名持牌人就劳工处处长的决定向行政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上诉最终被驳回。
另一方面,「展琼雇佣中心」的经营者因协助、教唆、怂使或促致他人违反逗留条件,违反了《入境条例》及《刑事诉讼程序条例》而被定罪,其牌照亦因此被吊销。
今年截至目前为止,劳工处共吊销了四个职业介绍所的牌照。劳工处发言人强调:「任何职业介绍所经营者或打算经营职业介绍所的人士,若曾违反《雇佣条例》第十二部或《职业介绍所规例》,或曾因身为三合会成员、欺诈、不诚实或勒索而被定罪,或因其他理由而非经营职业介绍所的适当人选,劳工处处长可拒绝签发或续发职业介绍所牌照,或将其现有的职业介绍所牌照吊销。」
有关职业介绍所无牌经营或滥收费用的投诉或查询,请致电二八五二 三五三五或前往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海港政府大楼十二楼,与劳工处职业介绍所事务组联络。
完
2005年11月13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