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修基金供租置计划业主日后屋
维修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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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房屋委员会发放:
房屋委员会最后一期租者置其屋计划(租置计划)将於9月1日起分阶段推售。租户成为业主之后,可透过成立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屋,并运用由房委会注资的维修基金,应付屋
日后的大型维修工程。
房屋署副署长(编配及商业)冯浩棠今日(八月二十八日)说:「房委会将一笔数额相等於每住宅单位1万4千元的款项注入屋的维修基金内,这笔款项,预计足以应付售楼后十年内公用地方与设施的主要维修开支。」
冯浩棠续称:「租置计划的业主拥有业权及管理权,须负责妥善保养其单位外,亦须共同承担保养维修公用地方及设施的责任。 租置计划的业主可以根据公契的规定,善用这笔维修基金,以支付日后公用地方及设施(包括住宅楼宇)的主要维修工程开支,而一切维修基金的运用都会受公契条款的规管。」
他指出,租置计划的公契,均有详细条文,规定维修基金的使用,并列明可以运用维修基金支付的主要维修工程项目,如楼宇结构、屋宇装备、斜坡和挡土墙等维修工程。
租置计划自1998年推出以来,已有超过十万户公屋居民透过此计划成为业主。是次租置计划(第六期乙)共推售五个屋,南昌
的1 898个单位将率先推出供租户认购,由八月三十日开始,南昌
的租户可到该
的租置计划小组办事处索取售楼资料,并可於九月一日开始递交认购申请表。租户如有任何查询,可与屋
办事处联络。
其余四个屋分别为长发
(2 478个单位)、富善
(5 499单位)、朗屏
(8 483个单位)及翠林
(4 932个单位)将会在随后数月,一俟所需的维修工程完成后,便随即推售。
完
2005年8月28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4时0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