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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物业租务安排及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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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产业署(产业署)发言人今日(一月四日)表示,产业署的租务安排,不涉及性别的考虑。

  发言人说:「将住宅物业作一般性的商业租赁或以象征式租金租予福利或非牟利机构的安排和考虑因素却有不同。就前者而言,产业署多年来一直是透过经委任的地产代理,以市值租金及『单一家庭住宅用途』及产业署标准租约招租,出租条件不容更改。就后者而言,产业署会因应其他政策局或部门的政策支持,考虑个别福利或非牟利机构的个别需要、其计划的可行性和其他有关因素,才决定租务事宜。在沙田威尔斯亲王医院(威院)宿舍的所有现存福利或非牟利机构的租务安排,全属后者。」

  「由於香港家庭关系发展网络协会建议的庇护中心,并不符合『单一家庭住宅用途』,所以产业署不接纳该会的申请,以一般性的商业租赁将威院宿舍单位租予该会。产业署亦已在给该会的回覆中列出这商业出租的先决条件,并解释有关以象征式租金租用宿舍作庇护中心用途的申请途径、考虑及社会福利署(社署)和产业署的相关跟进行动。基於近期报章有关该会怀疑产业署拒租涉及性别歧视的报导,产业署亦在今天下午通过传真再致函该会澄清其租务安排和考虑因素,不涉及性别考虑和歧视。」

  发言人补充说:「现时该会欲以象征式租金租用宿舍作庇护中心用途的申请,正如常由相关的部门,即社署作考虑应否给予政策支持,再由产业署考虑。而产业署亦正应社署要求研究是否另有适当地方的问题。」

二○○五年一月四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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