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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十月三日)宣布委任朱佩莹女士为区域法院法官。有关委任於二○○三年十月六日起生效。
朱佩莹女士一九五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四及一九七五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七七年在香港获律师资格,一九八六年在美国纽约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及一九九一年分别在英国威尔斯和新加坡获律师资格。她自一九七七年起私人执业。
完
二○○三年十月三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