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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九月十一日)宣布委任资深大律师伦明高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有关委任由行政长官按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作出,并由二○○三年九月十五日起生效。伦先生现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他将於新任命生效该日起停任此职。
资深大律师伦明高的简历如下:
伦明高先生於一九五○年在津巴布韦出生。他分别於一九七二年及一九七六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取得法学学士及文学硕士学位,并分别於一九七三年及一九八一年在英国(内殿律师学院)及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九四年成为御用大律师。他於一九七四年至一九七七年间在英国私人执业,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一年间任职香港的律政署,一九八二年至二○○三年在港私人执业,其间由二○○一年一月至二○○三年一月出任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他并於二○○○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完
二○○三年九月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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