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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司法机构今日(三月十九日)宣布委任林文瀚先生为区域法院法官;吴承威先生为裁判官。林文瀚先生及吴承威先生的委任分别於二○○一年四月十七日及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新获委任区域法院法官及裁判官的简历如下:
林文瀚先生 ─────
林文瀚先生一九六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年及八四年在香港大学分别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八四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八五年起私人执业。二○○○年八月至九月期间多次获香港司法机构委任为高等法院暂委副司法常务官。
吴承威先生 ─────
吴承威先生一九五一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七年毕业於英国牛津大学,一九八六年於伦敦City University取得法律文凭。一九八八年在香港及英国同时获大律师资格,并一直私人执业。
完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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