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委任司法机构政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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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政府今天(星期二)宣布委任徐志强先生为司法机构政务长。徐先生将於1999年6月15日履任。

  徐先生担任医院管理局副总监(管理)已八年,并由1997年起兼任副总监(人力资源)一职。在1991年加入医院管理局前,曾在政府工作约二十二年,先后担任过行政主任和政务主任。曾任卫生福利科首席助理卫生福利司(卫生)和临时医院管理局助理秘书长。

  司法机构政务长协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处理司法机构的整体行政事务。他的角色是提供基础支援,协助法官及司法人员有效地执行职务。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表示:「徐先生具备丰富的管理及行政经验,本人深信他必定可以为司法机构具有效率的行政管理作出贡献。」

  徐志强先生之简历如下:

  徐志强先生现年五十岁,现任医院管理局副总监(管理/人力资源)。最初於1969年加入政府,任职於行政职系,其后在1979年转任政务主任。於1985年升任高级政务主任,1988年晋升为首长级丙级政务官。在政府服务了二十二年后,於1991年离职,加入医院管理局,任职副总监(管理)。

  徐志强先生曾先后取得理学士学位(伦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1996年在英国获认许为大律师,并於1997年在香港获最高法院认许为大律师。

  徐志强先生已婚,育有一名女儿。

一九九九年六月八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