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家事法诉讼调解试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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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正民今日(星期二)宣布,将於今年底推行家事法诉讼调解试验计划,为期三年,测试以调解方式在香港解决婚姻纠纷的成效。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於一九九七年十月委任工作小组,研究在香港家事诉讼中引入调解方法,为拟订切合实际和具经济效益的试验计划提出建议。

  工作小组由夏正民法官出任主席,其他成员代表分别来自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家庭调解委员会、香港律师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家庭法律协会、法律改革委员会、法律援助署和社会福利署。

  工作小组报告指出,调解比诉讼更适合用来解决某几类的纠纷,例如离婚、子女抚养权、家产分配等。

  报告亦指出,根据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经验,透过调解可以减低诉讼费用,并节省法庭处理这些案件的时间。

  根据新公布的试验计划,将在家事法庭大楼设立调解统筹主任办事处。统筹主任会举办调解讲座,向申请人解释调解服务的程序。

  在试验计划期间,只向自愿参与人士提供服务。调解统筹主任会将适合的个案转介予认可的调解员。申请人可在社会福利署、非政府组织和私人执业的家事调解员中自行选择调解员。

  试验计划期间,调解服务费用全免,估计可资助一千五百件个案,所需拨款达六百万元。

  稍后将委出一个督导委员会,监察试验计划的推行情况,并会委派独立的研究小组,评估有关计划的成效。研究小组须分别於第二年终和第三年终撰写中期及全面评核报告。

一九九九年五月十一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