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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二月一日起接受供应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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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将于五月一日全面实施,以促进本港废玻璃饮料容器的循环再造。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明日(二月一日)起接受供应商登记,以及接受有关豁免缴付容器循环再造征费和容器废物处置牌照的申请。 

  由五月一日起,玻璃樽装饮品供应商(包括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先向环保署登记成为登记供应商,方可在本港分发玻璃樽装饮品,否则即属违法。登记供应商须履行其法定责任,包括呈交申报、保留与申报有关的纪录、缴付容器循环再造征费及呈交周年审计报告等。登记供应商若就其饮料产品的玻璃容器设有回收和重用的安排,可向环保署申请豁免征费。

  此外,于同日起,任何人储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玻璃容器废物均须领有废物处置牌照,任何人将此类废物输入或输出香港亦须领有相关许可证。

  环保署呼吁有关的供应商和回收业经营者尽早提出申请,以符合玻璃饮料容器生产者责任计划的相关法例要求,确保在五月一日或以后可继续在本港分发玻璃樽装饮品及处置玻璃容器废物。如就供应商登记或申请豁免征费和容器废物处置牌照事宜有任何查询,可致电环保署热线2838 3111。

  为了让供应商了解计划的法定要求及运作细节,环保署将举办多场简介会(见附件),并会即场协助他们登记成为登记供应商。有意出席简介会的人士可浏览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pro_responsibility/gprs_supplier.html了解有关详情。
 
2023年1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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