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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安全)专员(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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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一日)宣布,经公开招聘后,委任陈永安为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安全)专员,任期今日起生效,为期三年。行政长官根据《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第653章)(《条例》)作出这项委任。
 
  政府发言人表示:「陈先生具备卓越的网络安全专业能力、国际视野、执法经验及策略管理能力,并具有优秀的领导、管理及沟通技巧。他将领导隶属保安局的专责办公室,维护香港关键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安全。」
 
  陈永安是香港警务处前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警司,曾担任国际刑警网络罪案专家组主席,于二○二○年从警队退休后曾于私人企业担任电脑系统及网络安全相关主管,并于二○二四年五月起出任保安局助理总监(关键基础设施)。
 
  《条例》今日正式生效,提供完备法定制度保障香港关键基础设施的电脑系统安全、规管关键基础设施的营运者,以及调查和应对相关的电脑系统安全威胁及事故。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安全)专员将带领在同日成立的专责办公室,负责落实和执行《条例》的法定制度,包括指定「关键基础设施营运者」及「关键电脑系统」,并监察其遵从法定责任的情况。 
 
2026年1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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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安今日(一月一日)出任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安全)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