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第83号报告书》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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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刊物载列于二零二四年四月至八月期间进行的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所得,关于执行赡养令的情况的主要结果。
统计调查结果显示,在统计时有432 300名16岁及以上人士曾经离婚/分居,占香港所有16岁及以上人士的6.9%。须注意,由于部分目标受访者可能不愿意透露他们曾经离婚/分居,因此曾经离婚/分居人士的数目可能被低估。数据使用者须小心阐释有关数字。
在该432 300名曾经离婚/分居人士中,大部分(344 500人或79.7%)既无申请也不打算申请赡养令,当中10 900人已与前配偶有赡养费协议收取赡养费;其余333 600人最普遍提及没此安排的原因是「没有需要」(44.2%)。另一方面,83 500人(19.3%)在统计时已向法庭申请赡养令,而4 300人(1.0%)打算申请。
在该83 500名有申请赡养令的曾经离婚/分居人士中,绝大部分(77 900人或93.3%)成功获取赡养令,而3.4%则未能成功,余下的3.3%未有结果。加上10 900人已与前配偶有赡养费协议收取赡养费,在统计时共有88 800名曾经离婚/分居人士收取赡养费。
上述88 800名人士中,35 200人象征式收取前配偶1元的赡养费或仍在等待法庭判决赡养费支付方式。其余53 600名收取赡养费的曾经离婚/分居人士中,五成以上(51.8%)表示已全数收取赡养费(包括以一次过方式收取或在统计前12个月内有按时以定期方式收取)。
其他资料
该项统计调查根据一个以科学方法设计的抽样系统,成功访问约10 100个住户内的目标访问对象,以代表本港人口的情况。
有关统计调查的详细结果,以及人口范围和主要名词的概念/定义,可参阅该刊物。用户可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130201&scode=453)浏览及下载该刊物。
有关统计调查结果的查询,请联络政府统计处社会统计调查组(一)(电话:2887 5103或电邮:thematic@censtatd.gov.hk)。
完
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30分
香港时间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