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元朗牛潭尾新发展区收回土地建议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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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总署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宣布,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拟议收回位于元朗牛潭尾的土地,以进行牛潭尾新发展区发展。
拟议收回的私人土地共1 094幅,涉及面积约66公顷,详情载于今日刊宪的公告。相关公告张贴于拟议收回的土地或其附近的显眼地点,该公告及收地图则的副本亦上载至地政总署网页(www.landsd.gov.hk/tc/resources/gov-notices/acq.html)。公众亦可于办公时间在下列政府办事处查阅上述文件:
-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38号海港政府大楼地下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 新界元朗青山公路(元朗段)269号元朗民政事务处大厦地下元朗民政谘询中心;及
- 新界元朗桥乐坊二号元朗政府合署九楼元朗地政处。
相关土地的业主或占用人,或就该等土地拥有权利的人拟反对该收回土地的建议,必须以书面向地政总署署长提出。反对书须充分地识别反对者的上述身分,并说明该建议对反对者的影响。反对者须提供联络资料,并于二○二六年二月十日或之前,以下列其中一种方式把反对书送达地政总署署长:
- 邮递或专人送达反对书至新界屯门海荣路22号屯门中央广场18楼1801至1807室地政总署土地征用组元朗工程项目小组;
- 传真至3547 1578;或
- 电邮至ylptenquiry@landsd.gov.hk。
完
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