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督导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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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督导委员会」今日(十二月十日)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由政务司副司长卓永兴主持。
委员会备悉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的管理安排,以及基金早前同意为居民及其他受影响人士提供援助的最新情况。委员会亦同意在基金下新增一项特别补助,向大埔宏福苑每个单位的业主发放,金额为10万元。
卓永兴表示:「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自成立以来已推行多个援助项目,协助居民解决燃眉之急,以及重建新生活,是长期和持续的支援。新增的业主补助可为受影响单位的业主,包括出租单位的业主,提供即时的援助。」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是按《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法团条例》(《条例》)(香港法例第1044章)在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成立,至今已收到的外界捐款约31亿元,连同政府投入的三亿元启动资金,基金总额约为34亿元。基金的帐目将按照《条例》的规定呈交审计署署长进行审计,而基金的报告也会提交立法会省览。
「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督导委员会」由政务司副司长担任召集人,负责就基金的运作等事宜作出建议,并督导和监察基金辖下援助项目的设立和推行情况。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包括:
- 就「援助基金」的整体策略、运作及程序提供建议;
- 就「援助基金」的管理、分配等提供建议;
- 监察「援助基金」的使用情况以及各援助项目的落实情况;及
- 就其他与「援助基金」相关的事宜提供意见。
委员会的成员包括:
政务司副司长(召集人)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
教育局局长
房屋局局长
医务卫生局局长
政府新闻处处长
社会福利署署长
民政事务总署署长
向「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作出的捐款会被视为捐赠予政府作慈善用途的认可慈善捐款。捐款人可在有关课税年度申请并获得扣除该捐款。为方便市民,5万元或以下的捐款,若以转帐方式过户至基金户口,可不用申领捐款收据亦可获税务宽减,但必须保留有关捐款记录,以作核实。详细安排会于十二月十五日(星期一)在政府大埔宏福苑支援服务的专题网站(www.taipofire.gov.hk/chi/fund.html)公布。
完
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