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延长有效期并调整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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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今日(十二月十日)公布,为进一步便利跨境车辆出行,由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所有递交的跨境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许可证)申请将可获发较长有效期,以更有效配合个别跨境配额的有效期,最长可达60个月(以较短者为准),让配额持有人无需每年为许可证续期,提高效率。
此外,由同日起,许可证费用亦会按收回成本的原则调整:
| 车种 | 少于12个月的许可证每月费用 (元)(注) |
12至60个月的许可证划一费用 (元) |
| 私家车 | 62 | 744 |
| 货车或巴士 | 49 | 588 |
至于在二○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接获的申请,获发的许可证有效期维持不多于12个月,并按现行水平收费。
为精简程序,由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已获批使用多于一个陆路管制站的跨境私家车会获发一张涵盖所有相关管制站的许可证。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政府致力优化许可证安排,让跨境出行人士更感方便。在新安排下,大部分持证人需办理续期的次数及须缴付费用的合计金额将会减少,从而受惠。同时,参与「港车北上」、「粤车南下」或其他指定跨境驾驶计划的车辆,因已获豁免申请许可证,不受费用调整影响。
市民如有查询,可致电运输署热线2804 2600了解详情。
完
2025年12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