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就实施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和与共同汇报标准有关修订展开公众谘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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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直支持国际间提升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自二○一八年起,香港按经合组织制定的共同汇报标准,每年与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让相关税务当局可运用该等资料作税务评估,以及侦查和打击逃税。
随着数码资产市场近年急促发展,经合组织于二○二三年公布申报框架,让伙伴税务管辖区每年自动交换与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税务资料,以及将新数码金融产品及优化的申报及尽职审查规定纳入共同汇报标准。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为展现香港致力推动国际税务合作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决心,履行国际义务,我们会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条例》)以实施申报框架及新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这举措亦对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声誉至为重要。」
「政府计划明年内完成所需的本地立法修订,目标是从二○二八年起与相关伙伴税务管辖区自动交换与加密资产交易相关的税务资料,以及由二○二九年起实施新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香港会在互惠原则下与合适伙伴自动交换税务资料,当中,伙伴须符合与保障资料保密和安全相关的标准。」
此外,经合组织自二○二四年起就香港落实共同汇报标准的行政框架的成效展开第二轮成员相互评估。考虑过经合组织的意见后,政府建议透过修订《条例》,强制申报财务机构登记以加强识辨,并提高罚则及优化执法机制,以期在经合组织成员相互评估中维持良好评级,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和商业中心的声誉。
谘询文件已上载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网页(www.fstb.gov.hk/tb/tc/others/consultation.htm)。文件介绍经合组织颁布的申报框架及新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并阐述上述立法建议的详情及相关实施事宜(包括申报流程、备存纪录要求、罚则及执法工作等)。欢迎公众于二○二六年二月六日或以前,以邮寄(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24楼)或电邮(carf@fstb.gov.hk)方式,就各项建议提交意见。
完
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
香港时间15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