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事务处提醒选民到获编配的投票站依正确程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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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五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十二月七日(星期日)举行。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十二月五日)表示,已向约413万名已登记选民寄出投票通知卡,选民应前往获编配的投票站投票,投票时须依照正确程序。

投票通知卡
 
  选举事务处向每名选民寄出的选举邮件内,除附有投票通知卡外,亦有他们获编配投票站的位置图、投票程序简介、选民所属选区/界别的候选人简介,以及廉政公署宣传廉洁选举的单张。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因应选举管理委员会早前公布延长是次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投票时间,已寄出的投票通知卡及其他相关文件上列明的投票时间已经更改。选民应留意,选举事务处已向全港选民寄出另一份通知,列明新的投票时间,即早上七时三十分至晚上十一时三十分。」
 
  受大埔火灾影响,区内的三个投票站已作出调整,受影响的选民须改往新的投票站进行投票。除宏福苑目前已居住于其他地区的选民外,选举事务处已向广福邨、大埔滘一带以及大埔墟受影响的选民寄出通知书,通知他们重新编配的投票站。有关选民亦可透过「智方便」或选民登记网站(vr.gov.hk)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查阅相关投票资讯。

投票站安排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全港有超过413万名地方选区选民。选举事务处将共设612个一般投票站,让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选民前往获编配的一般投票站,一并投选他们相关选区和界别(如适用)的候选人。约1 500位选委会界别委员可以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会展)的投票站,一并选出他们相关选区和界别的议员。」
 
  在投票日,一般投票站、选委会界别投票站、设于警署的三个专用投票站,以及邻近边境投票站的投票时间由上午七时三十分至晚上十一时三十分。基于保安理由,设于惩教院所内的专用投票站,投票时间为上午九时至下午四时。至于先导安排下的专属投票站和院舍外展投票站,投票时间分别为上午八时三十分至晚上九时三十分,及上午八时三十分至下午六时三十分。
 
  投票站将设立两条队伍,一条特别队伍供年满70岁的人士、孕妇及因身体状况而难以长时间站立排队的人士使用;另一条队伍则供一般选民使用。投票站内设有座位,让有需要的选民坐下休息,稍后才排队领取选票。
 
  为便利选民于选举当日投票,特区政府将在超过30个投票站附近提供少量临时停车位,让有需要人士短暂停泊并前往投票站投票。有关停车位的开放时间一般为选举当日早上七时三十分至晚上十一时三十分,而当日的详细安排(包括可免费停泊的时间及后续收费安排(如有))将以该场地的使用规则和场地负责人的指示为准。临时停车位的详情请参阅附件。
 
  在投票日,选民可于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hk)查看一般投票站、选委会界别投票站和邻近边境投票站的大概轮候时间,选民可因应轮候情况和个人日程而安排投票时间。
 
投票程序
 
  是次选举大部分一般投票站会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发出选票。投票程序很简单,选民进入投票站后,工作人员会指示选民到发票柜枱。选民要出示有效香港身份证正本,工作人员会使用平板电脑扫描选民的身份证。选民可以在平板电脑看到自己的姓名、部分身份证号码和获发的选票类别,确保资料准确,然后领取选票进入投票间。
 
  地方选区选民必须用投票站提供的印章,亲自在所选择的候选人相对的圆圈内盖上一个「剔」号,无须折叠选票,将选票正面向下,放入蓝色投票箱。功能界别选民须用投票站提供的黑色笔,亲自在功能界别选票上填满所选择候选人姓名旁边的椭圆圈,无须折叠选票,将选票正面向下,放入红色投票箱。

  选委会界别方面,选民必须投选不多于亦不少于40名候选人,否则选票即告无效,不会被点算。选民须使用投票站提供的黑色笔,填满选票上所选择候选人姓名旁的椭圆形。填划选票后,应使用选票检测机,检查选票上所选取的候选人数目是否40名。选票检测机并不会记录选票上的选择。选民无需折叠选票,将选票已填划的一面向下,放入白色投票箱。
 
  投票是自主及保密的。选民须于投票间内亲自填划选票。如选民需要协助,可以联络投票站职员。投票站内不可以干扰别人投票,或者使用电子器材通讯、拍照、录音或录影。投票站内亦不可以进行拉票活动、派发选举广告或者展示宣传品。

  为确保选民清楚了解投票程序,选举事务处制作了电视宣传短片和电台宣传声带,并已上载至选举网站供选民参考。

点票和公布结果
 
  投票结束后,大部分一般投票站会立即转换为点票站,用以点算地方选区选票。获编配少于500名选民投票的小投票站、专用投票站、选委会界别投票站、邻近边境投票站、专属投票站和院舍外展投票站,其地方选区选票则会被送到九龙公园体育馆的选票分流站兼综合大点票站点算。所有功能界别及选委会界别的票箱则会被运送到位于会展的中央点票站,以进行点票。
 
  当地方选区完成点票后,每个点票站的投票站主任会将点票结果通知在场的候选人或他们的代理人。核实同一个地方选区所有点票站的点票结果后,选举事务处会将整体点票结果通知会展中央点票站内的选举主任,并由选举主任在新闻中心签署和宣布选举结果。至于功能界别和选委会界别,在点票结束并经数据资讯中心核实点票结果后,选举主任会通知在场的候选人和他们的代理人点票结果,并在中央点票站的点票区内签署和宣布选举结果。选举主任其后会在新闻中心的礼台上再次读出所有选举结果。
 
  选举结果会透过新闻稿和选举网站发放,亦会在新闻中心外展示。

廉洁选举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提醒,根据《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554章),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投白票或废票属非法行为;而妨碍或阻止选民在选举中投票属舞弊行为。

  如有疑问,可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或浏览选举网站以获取更多有关是次选举的资讯。



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3时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