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香港法律周2025《基本法》颁布35周年法律高峰论坛致辞(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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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业主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澳门基本法委员会研究室主任)、黄玉山教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首先谢谢各位今日出席由律政司举办的《基本法》颁布35周年法律高峰论坛。
一九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大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部宪制性文件以法律形式落实「一国两制」这个创造性构想。《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保留香港的优势,为香港的未来发展开创条件,是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有力保障。
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香港充分发挥「一国两制」赋予我们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共第二十届四中全会在今年十月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以「三中心一高地」作为香港的战略定位,即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
《基本法》所赋予的制度优势,助力香港对接国家战略。首先,透过《基本法》,全国人大授权香港特区实行高度自治,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基本法》为香港特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自主权,授权香港继续使用本身货币,保持自由港地位及原有的航运和民用航空管理制度,实行自由贸易政策,亦保障了资金的流动和进出自由,为香港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石。
《基本法》更保留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这制度是香港最重要的制度优势之一,得到中央的支持。普通法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以法律原则为基础,能灵活应对商业变化的需要,创造有利的营商环境。香港不单是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管辖区,也是全世界唯一中英双语并用的普通法地区,无论是法律用语及原则均为国际社会所熟悉,是公认的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基本法》所保障的财政、金融、贸易等自由和普通法制度是香港作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的支柱,为香港作为「三中心」提供高质量的法治保障,为「一高地」提供安全、高效及人才、资金、资讯等能够自由流通的环境。
今日的法律论坛内容十分丰富。我们邀请到杨兆业主任与我们回顾《基本法》这28年来的实践,从实际经验出发,为香港特区的未来找到更大的机遇。接着,黄玉山教授将会与四位来自金融、航空、贸易和教育界的翘楚从专家角度讨论《基本法》及「一国两制」如何成就香港作为「三中心一高地」。
「一国两制」是香港保持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展望未来,律政司将继续善用《基本法》赋予的独特优势,强化香港竞争力,为国家建设作出贡献。我期待今日各位嘉宾的精彩分享,同时也衷心希望论坛的各位参加者有丰富收获。谢谢。
完
2025年12月4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40分
香港时间14时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