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控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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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国安处)十一月十八日在东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六十八岁男子,他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及香港法例第554章《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27A条「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罪。
警方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香港特区政府、司法机构及执法部门的憎恨,以及煽惑他人在选举中不投票或投白票。
国安处今日(十一月二十日)上午暂控该名男子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将于同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属严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完
2025年11月2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
香港时间14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