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务卫生局局长会见传媒谈医委会和基孔肯雅热(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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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署理卫生署署长徐乐坚医生和精神健康谘询委员会主席林正财医生今日(十一月四日)出席「情绪通」18111新功能启动礼后会见传媒。以下是卢宠茂教授和徐乐坚医生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首先想问医委会聆讯,有一个个案因为政府高度关注后,医委会决定覆核。但亦有些统计显示医委会的投诉在过去五年,有超过六成的处理时间都不达标。除了这宗个案政府高度关注,介入后医委会主动覆核,其他个案怎样处理?
医务卫生局局长:香港的医疗一直都是很高质素,亦很受市民尊重和信任。我想强调,医患关系中互相信任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一直强调,香港的医疗在现有机制下是专业自主,我觉得更加重要的应该是要专业自律。我们有一个法定机构──医务委员会(香港医务委员会),当中除了专业的医生外,亦有一些界别以外的人士,即是非医疗人员参与,务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一直以来,我们都能够维持香港非常高的医疗水平和质素,确保市民在使用医疗服务时得到保障。
确实,医务委员会的工作越来越繁重,因为随着医疗服务的复杂性不断上升,医务委员会亦须要与时并进。我们曾经就与医务委员会有关的《医生注册条例》作修订,不过随着工作量增加,确实有一些个案的处理时间比较长。我看问题都不是短期的,例如这次的个案,其实是差不多15年的时间,不是一刹那的问题。但我亦想强调,这只是一些个案,其实医务委员会的工作量,在处理投诉方面是相当大,过去五年,有差不多8 700个投诉个案。面对这些个案,医务委员会都会尽快处理。不过今次这个案亦令我们作了些思考,就是在制度方面、整个流程方面,更加重要的是有没有需要在法例──《医生注册条例》方面作一些修订呢?因为医务委员会是受《医生注册条例》的规管,其实在这方面,我们一直都有做准备工作。因应这个案,我亦已发信予医务委员会主席,希望就这个案引发出来的讨论,包括对整个流程、程序,以至整个法规方面,有没有一些需要修改的地方。我们已要求医务委员会在八个星期内,检讨后给我们回覆,我们会在收到医务委员会主席的意见后,进一步在立法和修订法律方面作考虑。
至于今次的个案,我觉得相当难过。不论涉事的医生有没有违反操守或失当──这要留给医务委员会去判断──黎先生两夫妻过去十多年照顾身体有残障的小朋友,我对他们非常佩服,亦明白他们的困难。可以这样说,黎先生夫妇其实对香港的医疗非常信任,所以来到香港。而十多年来,他亦对我们的制度很信任,他一直默默等待一个结果、一个答案,我相信我们的制度会给予他一个答案。不论最终判断的结果是甚麽,我相信他需要的是一个答案。在此我也藉着这个机会问候他,希望黎小朋友可以健康成长,亦希望黎先生对香港的医疗制度不会失望。我们不会令他失望。
记者:刚才提及有关修订法例上有甚麽可行性存在?之前有出现过可能增加一些初步研讯委员会,是否循这个方向?或有甚麽其他方案可以处理医委会如此沉重的压力?另外,局长之前指会援助相关夫妇,暂时有否跟他们接触?他们的反应如何?
医务卫生局局长:先讲一讲黎氏夫妇和其小朋友的情况,因为黎小朋友是香港居民,他在香港出生,所以在这方面,他是香港的一个儿子,我们都会尽量给他帮助,例如特殊教育或者其他福利方面,我们会尽量去支援,所有香港市民都有此权利,而政府亦有责任去照顾他,所以无论是社会福利署,以至教育局都会为他提供适切的援助。
至于刚才提到医务委员会在处理投诉方面有甚麽可以改进的地方,我强调,医务委员会秘书处是医务委员会工作的一个重要的部分,我们会看几个层面:首先在政府方面,我们强调,医务委员会是一个法定的独立机构,其运作是独立的,政府主要的责任就是去看《医生注册条例》方面,特别是关于例如医务委员会的组成部分、有多少委员,以至它的一些法定职能,例如其PIC(初步侦讯委员会Preliminary Investigation Committee)或inquiry panel,即研讯小组。我们会从这方面去看,还有法例的一些规条、流程,我们会看看怎样令整个过程更为流畅,甚至希望提升其效率,令一些投诉个案能更快地处理,或者订立一些目标。至于秘书处,它由卫生署监督管理,他们为医务委员会提供援助,我们会考虑其人手方面,以至工作上,在处理这些个案时有没有可以改善的地方。当然,其实所有工作,我强调,无论是哪个职位,都有本身的权与责,有权就一定有责,我们会看看整个医委会,以至秘书处工作时遇到的困难,如果秘书处有些同事在处理时遇到困难,我们会看看怎样帮他们解决。
记者:局长,昨日基孔肯雅热本地个案又新增多一宗,其实现时基孔肯雅热在香港的风险是否仍然是高?第二题也是想跟进医委会的覆核个案,其实中间十几年来医生都不断搁置聆讯,其实在制度上在改革的时候是否会考虑限制搁置的次数?还有,现在这么迟才重新聆讯,会否担心影响最后的结果?
医务卫生局局长:关于这个个案,医委会的决定我们会留待医务委员会去处理,因为处理这些个别个案是医务委员会的权力,而根据《医生注册条例》,即香港法例第161章第21条亦强调,医务委员会的研讯小组作出一个决定后,可以在14日内由它自己主动作出覆核。这里要强调,只有这研讯小组有权作出覆核的决定,决定并不是外人可以去做,所以在这事件判决最终达致的决定,完全是由医务委员会的研讯小组作出决定,外人不应该干预,它亦有自我覆核的权力以至责任。其实医务委员会好像是医疗界别的法庭、法律机构,它在很多方面的流程以至行事都要依据法律执行,所以这是其中他们要面对的压力。希望大家给医务委员会的研讯小组一个空间,根据其权力与责任将今次的个案重新去覆核。
至于基孔肯雅热,我想强调,基孔肯雅热是一个可防、可控的传染病,亦可以说一般是不用怎样治疗,因为没有一个特别的治疗,主要是处理症状方面,而绝大部分病人都可以顺利康复,严重的并发甚至死亡率是非常非常低,是低于千分之一。它亦不是人传人的病,是通过蚊作为媒介,若由一个人传给另一个人,就要刚巧一个感染的人被一只白纹伊蚊叮了,该只蚊感染病毒,然后再由这只已感染的蚊刚好叮了另一个人,所以与以往大家市民可能很担心在人与人之间传播的传染病,好像新冠,是有很大的分别。
当然,任何可以传染的病我们都很重视,小心面对,基孔肯雅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做好控蚊工作,希望整个社会都支持,政府部门亦会做好这件事。不过,天气其实开始转凉,香港都有冬天,可能现在冬天比较短,这给予我们机会更好地去做好防蚊工作。但我们不能只靠天气,我们需要自己做好控蚊的工作,希望大家可以一起合作,我们很有信心可以控制得好。其他详细资料我请卫生防护中心总监,亦是署理卫生署署长徐乐坚医生跟大家解释。
署理卫生署署长:正如局长所说,基孔肯雅热其实是一种蚊媒传播疾病,大家要了解,今年基孔肯雅热在全球的活跃情况比过往高很多。市民外游时无可避免会有风险把病毒带到香港。所以,如果市民的居住地方有可以让蚊滋生的环境,风险仍然存在。
自今年(八月)第一宗输入个案发生后,政府的跨部门工作组一直处理这些输入个案。其中一项工作是我们(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会和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一起在所有输入个案曾到访的地点加强灭蚊控蚊工作。在过去大约半年,我们亦和医生和医院建立了一个监测网络,以期尽快找出输入个案。因此我们在检测的能力上、医生诊断病人和转介个案上,全部均已加强。当然,最重要的是教育市民。近半年以来,我们不断发布资讯、输入个案的资料等,让市民知道有什么症状需要看医生。
近日的三宗本地个案,庆幸都是在发病初期已经去看医生,很快可以作出一个诊断。因此,我们可以有较大机会在较高风险的区域做更多灭蚊控蚊工作,希望将带病毒的蚊尽快控制得到。现时我们正在数个区域做一些重点的工作,包括上个星期开始的黄大仙凤德邨。在该区域进行加强控蚊工作外,我们联络了超过11 000名居民,亦得悉大部分居民都没有症状。40位有轻微症状的市民,我们亦尽快为他们做测试,确认了39位都对基孔肯雅病毒呈阴性,一位的化验仍在进行中。所以我们这样快完成工作,是希望可以尽快将风险降到最低。
昨日公布一宗新增的本地个案,涉及的一名市民曾在几个区域出现,亦与过往一些输入个案有些重叠的地方。我们正进行流行病学工作,包括基因分析。就三个新地区,包括青衣、上环信德中心附近和葵涌广场一带,我们与食环署已经重点地加强灭蚊控蚊工作。和我们过往的工作一样,我们会加强与有关地区市民的联系。我们亦在三个区各设立了一个医护站,可以方便市民找到我们,解答他们的疑问或评估他们症状。简单来说,就这几个较高风险地方,我们已经进行了一系列工作,我们希望近半年来跨部门的工作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
完
2025年11月4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