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局公布优化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下的申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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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公布优化医疗费用减免机制下的申请安排。已预约于明年在公立医院应诊的病人,如需要申请医疗费用减免,最早可分阶段于二○二五年十一月起预先提交申请。此外,医管局亦会于明年一至三月期间采取特别过渡安排,便利有需要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的市民。医管局已设立专责队伍协助病人处理申请医疗费用减免的相关事宜。
医管局发言人说∶「公营医疗收费改革将于明年一月一日实施,医管局会同步引进一系列加强保障病人的措施,当中包括优化现时的医疗费用减免机制,让合资格受惠的人士由30万增加至140万。」
为了处理新增的费用减免申请,医管局会于明年一至三月过渡期间采取一系列特别过渡安排,以便病人适时获知审核结果,有关特别过渡安排如下:
- 病人如已预约于明年一月或二月在公立医院应诊,可于就诊前两个月(即二○二五年十一月或十二月)提交所需证明文件。病人的申请将获预先审核,合资格者可于明年一月一日公营医疗收费改革实施后,在覆诊前获发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及
- 有经济困难的病人,如需即日或紧急接受治疗,但又未能提供相关文件完成经济审查,医管局会在过渡期间发出「有条件减免」豁免全额或部分医疗费用。合资格的病人只需在三个月内补交相关文件,通过审查后便可获发正式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
与此同时,现时已持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不论全额或部分减免)的病人,可继续获得减免,毋须重新申请,直至证明书的有效期完结为止。若病人现时持有部分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并符合放宽后全额减免的资格,病人可于明年起在预约就诊前三个月内或住院后的三个月内,前往医务社会服务部,声明财务状况无显著变化后,便可根据新准则获得全额减免,毋须再次进行评估,而有效期至原有医疗费用减免证明书到期日。
作为公营医疗收费改革的重要部分,医疗费用减免的门槛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放宽,其中收入限额放宽至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100%(二人或以上家庭)或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50%(一人家庭住户);而资产限额则放宽至申请公屋资产限额。此外,医疗费用减免申请程序及涵盖范围亦会优化,以进一步便利市民,当中包括放宽「家庭」定义,与申请人无密切经济关系的同住家庭成员或可无需纳入经济审查;扩阔有限期医疗费用减免涵盖范围至偶发性家庭医学门诊服务,并延长最长12 个月的减免有效期至18 个月;病人如在18个月内再次申请减免,只需签署声明书确认家庭财政状况不变,毋须重新提交经济文件作审查。
病人可向各公立医院或诊所的医务社会服务部、社会福利署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或其他指定服务单位申请医疗费用减免。市民亦可透过医管局手机应用程式「HA Go」登入「医疗费用援助一站通」了解医疗费用减免申请方法,以及透过「HA Go」或登入医管局网页(ewsecal.ha.org.hk/calculator/index.html?lang=tc)内的经济审查计算程式(适用于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的申请)于网上初步评估申请资格。
医管局会善用市民在社福和其他政府资助计划下已确认的经济审查资格,作为医管局处理费用豁免申请的参考,务求各种安排及处理程序尽量清晰简便。医管局亦会逐步电子化评估过程,在今年年底让申请人透过手机应用程式HA Go查阅申请进度及上传文件等,目标在明年第三季可在网上进行申请程序。
发言人补充:「医管局于十一月起设立专责队伍,确保其下各公立医院收到的医疗费用减免申请获得适时处理。」
此外,在公营医疗收费改革明年一月生效后,东华三院将会继续肩负救病拯危的使命,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免费门诊服务。符合资格人士于东华东院、东华医院及广华医院的门诊服务求诊将会继续获豁免缴付以下费用:
- 家庭医学诊所(不包括综合诊所)的诊治及处方药物费用(适用于所有符合资格人士)
- 专科门诊诊所(不包括综合诊所及专职医疗诊所)的诊治费用(只适用于年龄为75岁或以上,或12岁或以下的符合资格人士)
此外,医管局今日已于政府宪报刊登非符合资格人士、公立医院非资助服务及公营医疗服务余下个别项目的收费检讨,有关收费将于二○二六年一月一日起正式生效。非符合资格人士的收费将根据二○二三至二四年度服务成本水平调整,而非资助服务收费将按收回成本的原则并参考市场价格调整。这些服务不会获得公帑资助。医管局亦为一些其他医院行政费用(例如证明书及医疗报告、影印费和殓房收费等)进行调整。医管局新收费安排已列于附表。
完
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04分
香港时间16时0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