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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上诉审裁处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程序覆检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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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三十一日)公布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上诉审裁处以及《支付系统及储值支付工具条例》(第584章)程序覆检委员会的任命。
 
  行政长官根据《条例》就审裁处作出以下委任及再度委任,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十一月四日至二○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主席
——
许伟强资深大律师
 
小组成员
————
陈宛珊 *
周嘉亮 *
李宝亭 *
萧子谦
杨勇教授
 
*再度委任
 
  另外,财政司司长根据由行政长官转授的权力,再度委任程序覆检委员会的主席及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十二月一日至二○二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席
——
陈凯
 
成员
——
陈庆辉
周嘉亮
李国安教授
吴少梅
 
  政府亦向即将卸任的审裁处主席夏正民,以及两位即将卸任的审裁处小组成员陈南教授及苏国良,表示衷心谢意。
 
  政府发言人表示:「审裁处及程序覆检委员会有效确保监管机构根据《条例》所作的有关决定合理,提高问责性。我们感谢离任的审裁处主席及小组成员,并相信新一届的审裁处及程序覆检委员会将继续有效运作。」
 
  审裁处根据《条例》成立,负责在接获上诉时,覆检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根据《条例》所作出的相关决定。
 
  程序覆检委员会则由行政长官成立,负责独立检讨金管局作出有关其具有法定或实益权益的指定系统的决定时,所采用的程序与步骤。
 
2025年10月3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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