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拘捕两男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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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十月二十八日)在九龙及新界拘捕两名本地男子及三名本地女子,年龄介乎三十二至六十岁,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二百四十五章《公安条例》的「协助及教唆暴动」、「煽惑暴动」、「串谋煽惑暴动」罪、《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的「煽动」罪及涉嫌「妨碍司法公正」。
调查显示,被捕人涉嫌于二○一九年年底为参与多区暴动的前线暴徒制造及提供武器,意图造成严重伤亡。其中一名三十四岁被捕男子亦涉嫌在其社交媒体平台多次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帖文,内容包括煽动他人憎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及作出不守法的行为。另外,一名五十岁被捕女子则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企图协助其中一名被捕男子移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行动中,警方共检获约二十五万港元现金,相信与案件有关。被捕人士现正被扣留调查。警方行动仍然继续。
警方强调,任何人参与或支援破坏社会安宁、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均属严重罪行。有关暴动及煽动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十年及七年。警方必定恪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正执法。
完
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1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