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一日起实施电动私家车新牌费
****************
运输署发言人说:「新牌费架构按电动私家车车辆登记文件和车辆牌照列明的额定功率收取牌费,并适当地调整牌费水平。新牌费一方面维持电动车的吸引力,继续鼓励驾驶者转用电动车以推动环保,另一方面配合科技发展和紧贴其他地区做法。其他汽车类别的牌费架构和水平则维持不变。」
新牌费架构按额定功率分五级递增,分五个阶段在六年间调整。今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的电动私家车每年牌费表列如下:
| 电动私家车额定功率(千瓦) | 二○二五年十一月一日至二○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每年牌照费(元)(注) |
| ≤75 | 1,500 |
| >75至125 | 2,000 |
| >125至175 | 2,500 |
| >175至225 | 3,000 |
| >225 | 5,000 |
注:
|
|
在新牌费架构下,按现时登记电动私家车的类型分布,有99%车辆的额定功率属第一、二及三层级,第四及五层级的电动私家车分别仅占1%和0.1%。
四个月宽限期内续领车辆牌照的特别安排
现有电动私家车车主需注意,如车辆牌照于二○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或之前届满,而车主在今年十一月一日至明年二月二十八日期间递交续领申请,会沿用现行牌费架构和水平。
如续领明年三月一日或之后届满的牌照,或于今年十一月一日或之后递交首次发出或重新发出的车辆牌照申请,则须付新牌费。
为合资格伤残人士提供电动私家车牌费宽减
政府会为拥有电动私家车的合资格伤残人士提供牌费宽减,以符合社会共融的政策目标。如其名下电动私家车的额定功率不超过75千瓦,则无须付牌费;如超过75千瓦,牌费为其额定功率层级订明的每年牌费,减去不超过75千瓦的电动私家车应缴的每年牌费。此安排适用于合资格伤残人士续领于二○二六年三月一日或之后届满的车辆牌照,或今年十一月一日或之后递交首次发出或重新发出的车辆牌照申请。
运输署已去信汽车业界和相关车辆代理,提醒他们注意新牌费架构的实施安排;并已在辖下牌照事务处张贴告示,简介上述安排。署方亦会透过「电子驾驶执照」流动应用程式和「牌证易」网上电子牌照平台(elicensingportal.td.gov.hk/login)发放新牌费架构的信息。
市民可参阅运输署网页或致电热线2804 2600了解详情。
完
2025年10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30分
香港时间16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