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八题:协助企业在港开设及扩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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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长官早前指出,截至今年七月底,注册香港本地公司总数逾150万间,注册非香港公司逾15 000间,两项数字均创历史新高。此外,自二○二三年一月至今年七月,投资推广署已协助1 333间企业在香港开设或扩展业务,引入1,740亿元首年直接投资,并创造逾19 000个新增职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一年在港注册的非香港公司数目为何,并按(i)其办事处的类别(即地区总部、地区办事处及本地办事处)、(ii)来自的国家,以及(iii)行业列出分项数字及比例;政府就未来三年吸引跨国企业在港设立地区总部或地区办事处的具体目标为何;
(二)鉴于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数字创历史新高,政府会如何善用此优势,制订中长期规划,以持续推动总部经济发展,包括推出具体措施协助来港企业「走出去」;及
(三)鉴于有商界人士反映,境外企业来港开展业务后面对不少困难和挑战,包括办公室成本高、国际人才流失、资金调动困难等问题,政府就此有何应对策略,包括会否考虑在北部都会区划出土地设立「总部经济专区」,协助该等来港企业落户,并促进其与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内地城市保持紧密联系?
答覆:
主席:
就苏长荣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后,我综合回应如下:
截至今年九月底,根据《公司条例》注册的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总数分别达1 519 103间及15 614间,两项数字均创历史新高。
此外,根据投资推广署及政府统计处共同进行的按年统计调查,二○二四年有香港境外母公司的驻港公司总数达9 960间,亦创历史新高。其中包括1 410间地区总部,2 410间地区办事处和6 140间当地办事处。按来源地分析,首五位是中国内地(2 620间)、日本(1 430间)、美国(1 390间)、英国(720间)及新加坡(520间)。按在香港的主要业务范围分析,首五位是进出口贸易、批发及零售业(4 730间)、金融及银行业(2 020间)、专业、商用及教育服务业(1 530间)、运输、仓库及速递服务业(730间)及资讯科技服务业(500间)。
在二○二三年至今年九月期间,投资推广署已协助共超过1 400间中国内地及海外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预计带来约1,940亿元直接投资金额和创造20 000多个就业机会,亦提早完成二○二二年《施政报告》订下的绩效指标(注)。
上述丰硕的成果除了充分显示特区政府的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成效,亦反映尽管受地缘政治的影响,中国内地和海外企业依然对香港充满信心,并选择香港作为其拓展亚洲区域业务的基地。二○二五年《施政报告》亦定下新绩效指标,要求在二○二六至二○二七年间吸引至少共1 200间中国内地或海外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从而带来至少1,200亿元直接投资金额和创造至少12 000个就业机会。投资推广署会继续积极部署及吸引香港境外的企业及资金落户香港。
就企业落户香港时遇到困难,投资推广署致力为它们提供一站式及量身订制的支援服务,由策划至落实业务全程给予协助。为加强支援企业应对困难和挑战,在财政司司长的支持下,投资推广署在去年成立由投资推广署署长领导的跨部门/机构转介机制,由署方积极收集和研究中国内地及海外企业在落户香港时面对的关注和痛点,以便向相关政策局、部门或机构反映和商讨适切方案。转介机制设立近一年以来,成功处理了多项事宜以配合业界需要(例如开设银行户口、外来劳工的申请和工作安排、申请使用空置土地等),以便利中国内地及海外企业落户香港和扩展业务。
在推动总部经济方面,政府会善用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独特优势,吸引更多中国内地以至世界各地企业在港设立财资中心。就此,二○二五年《施政报告》指出,财库局正研究优化相关的税务宽减措施,目标于明年上半年完成有关研究。香港金融管理局亦会推动银行业,尤其中国内地银行,在港设立区域总部,利用香港优势,辐射开拓东南亚和中东等地区市场,提供更全面的跨境金融方案。
另外,公司迁册机制已在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开始实施,在香港以外地区成立的公司可向公司注册处申请迁册来港。该机制可减省复杂昂贵的司法程序,让经迁册公司保留其在法律上的法人团体身分,令公司业务得以延续。迁册申请人须符合公司背景、诚信、对成员及债权人的保障和偿付能力等规定。
为吸引高增值产业和高潜力企业落户香港,二○二五年《施政报告》宣布,财政司司长会带领相关政策局、部门及公营机构,制订促进产业和投资的优惠政策包,涵盖批地、地价、资助或税务减免优惠等。投资推广署和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可灵活运用政策包,与企业洽谈落户细节,并向财政司司长汇报,由其拍板落实。此举同时配合推动北部都会区的产业发展,以主动吸引高增值产业和高潜力企业来港,推动香港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支援中国内地企业「出海」方面,二○二五年《施政报告》宣布特区政府会整合香港的外地办事处,包括投资推广署、香港贸易发展局(贸发局)和香港驻中国内地的办事处,组成一站式平台和成立内地企业出海专班(出海专班),主动招揽中国内地企业利用香港平台「出海」。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负责督导出海专班工作及协调各政策局(包括财库局)、部门和机构,为「出海」企业制订多元方案。投资推广署会协调支援出海专班的工作,并透过贸发局及与其他机构的协作,利用多元渠道与中国内地中小企业对接,向目标企业宣传以香港为「出海」平台的优势,并按不同企业的需要量身订制全方位支援服务。
我们已于十月六日和十四日分别正式启动出海专班和举行首次督导委员会会议讨论工作策略。接下来,出海专班将陆续开展不同工作,包括于中国内地举办大型推广活动,以宣传专班的工作。
展望未来,投资推广署会继续配合相关政策局,一方面向海外企业推广香港作为拓展中国内地业务的跳板并支援它们落户香港,推动总部经济和发展北部都会区,另一方面向中国内地企业推广香港作为「出海」的平台并协助它们来港设立业务,并与出海专班的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驱动「引进来、走出去」的双向投资。
注:二○二二年《施政报告》的绩效指标要求于二○二三年至二○二五年吸引至少1 130间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从而带来不少于770亿元直接投资金额和创造不少于15 250个就业机会。
完
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33分
香港时间17时3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