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库局局长就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提出的先行措施会见传媒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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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局长许正宇今日(十月二十日)公布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提出的先行措施。以下为财库局局长及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刘焱会见传媒的开场发言: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政府采购樽装饮用水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众期望政府采取果断和有效的跟进行动。为此,我在八月成立了「检讨政府采购机制专责小组」(专责小组),联同多个政策局和部门的同事,与政府物流服务署(物流署)一起以主人翁思维审视现有的政府采购机制和程序,务求完善现有采购制度,推出措施堵塞漏洞,做好把关工作。
在审视机制和程序的同时,我们注意到有关事件固然涉及个别公司的怀疑欺诈行为,但同时亦显示相关人员在尽职审查和应对潜在欺诈行为方面,其洞察力和警觉性未能配合现今商业社会状况,亦与合理期望有明显落差。我和专责小组都认为,要确保政府人员日后能更有效执行采购工作,必须从根本去重塑工作文化,提升采购人员的尽职审查能力和在制度上赋予他们足够权力,让他们除了担当公平竞争的推动者,更重要的是做好政府采购的把关者。
正如早前承诺大家,我会在整个检讨完成前就一些重点事项提出即时可行的方案。经过商讨和研究,专责小组提出了六项先行措施,我已督导物流署即时落实。这六项先行措施围绕三大方面,分别是(1)制度改革、(2)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和(3)重塑工作文化。我现在向大家介绍详情。
首先,制度改革是要针对尽职审查及招标和合约管理方面的不足:
(一)发放内部指引订明尽职审查具体要求
物流署八月底向各政策局和部门发出内部便笺,就采购和管理合约过程中须做好尽职审查的节点作出提醒。当时,物流署亦密锣紧鼓起草内部工作指引,以订明在拟备招标文件、评审标书及合约管理各个阶段进行尽职审查的具体要求和提供详细指引。这份内部工作指引今日已经发放给政府内负责做采购的人员,让他们进行采购和管理合约时更有把握,包括验证文件、背景审查、实地视察,以及应对可疑事项的跟进行动。我想强调,指引的目的不是要采购人员机械式核查项目清单,即不是单纯check the box,绝对不是,而是让有关人员明白各个采购阶段的应有考量,并懂得如何应用于各式各样的政府采购,从而有效防范潜在欺诈行为。
(二)成立「采购及物料管理审核组」加强抽查
过往,物流署一直设有内部审计专队查核各部门的采购过程有否遵从相关规例和指引。为了提升各部门采购时的警觉性及防范意识,物流署十月起已经扩大这个专队的职能,并重组为「采购及物料管理审核组」,作为第三方审查专队,以风险为本原则加强抽查各部门采购时的尽职审查工作。审查期间若发现有不足的地方,审核组将适时上报有关部门首长正视,彻底改善各部门的采购流程。
(三)修订《招标和合约的标准条款》加强审查和管理合约权力
有指引可跟,有专组可用,也需要配以适当法律依据理顺同事执行尽职审查的工作。因此,我们会加强政府在招标和合约管理方面的权力。物流署今日已修订《招标和合约的标准条款》,规定投标者和承办商须同意政府可直接向第三方核实所提交资料的真确性,以及容许政府在审核标书过程和合约期间进行实地视察等。我们相信经修订的条款不单可以协助政府在审核标书时阻截有问题的标书,更可以在发现承办商提交虚假陈述或不真确资料时,即时终止合约,维护政府的权益,保障公帑。
要做到准确判断,充足的资讯是其中关键。为此,第四项先行措施便是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
(四)设立电子资料库共享资讯
作为政府专职采购和物料供应的部门,物流署固然每日会进行不少的采购项目,但各部门亦会自行根据其需要进行采购。不同政策局和部门因应其需求,接触的承办商也不尽相同,标书的设定也会有差异。这些「不同」与「差异」正正是其他部门所未能掌握的宝贵经验,我们认为若能将这些资讯,包括承办商履行合约时出现过的异常情况在政府内部加强互通,将对同事极具参考作用。
因此,物流署已于十月中正式推出了一个内部电子资料库,作为整个政府各局各署互通的采购资讯网。电子资料库只开放予政府内部使用,持续搜集各部门有关承办商投标情况和合约表现的资讯。透过共享资讯,部门在采购以至评标时便有多一重参考,同事就可更有效地及早识别高风险投标者。
政府人员进行采购向来也依规循矩,但在现今社会,我们实在要多点心:多一点疑心、多一分小心,也要更加上心,我们认为这些工作需要从培训和重塑工作文化去做。
(五)加强人员培训防范诈骗
事件发生后,我们意识到同事对诈骗行为的认知和警觉性不足。因此,我们随即联络了香港警务处和香港海关,邀请他们运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于九月为负责采购和财务工作的人员举办讲座,透过讲解骗案手法,向同事传授各种识别技巧,提升他们的防骗意识,共有超过750人次参加。
刚才提到物流署已发放新的内部工作指引,署方亦正安排培训班,为同事详细讲解,让他们能掌握执行细节。
(六)建立主人翁工作文化
无论有多严谨的制度、多完善的执行工具,但「人」始终是采购和合约管理重中之重的元素。我认为培养同事的主人翁意识,重塑工作文化,会令同事为政府进行采购时,像为自己购物一样谨慎。同事若能将这种意识植入他们日常工作中,自然便能做好把关工作,保障政府和公众利益。
我们在构思及落实上述各项措施时,透过不同渠道鼓励同事提出意见,当中包括物流署在九月举行两场员工交流会,并在草拟各项优化措施时主动谘询各部门负责采购的同事。我们细心采纳同事的意见,亦照顾他们的关注和忧虑,提供适切的指引和工具。我们希望透过双向的沟通,赋能采购人员、培养同事的「当家」意识,令他们有「作主」的能力和担当。
日后,物流署也会将这种主人翁工作文化融入入职培训,让新同事自入职起便能将这种心态植根心中,更好掌握市民对使用公帑及保障政府权益的期望。
相信大家都明白,心态上的改变并非一朝一夕可以达成。物流署会继续透过入职培训、恒常培训活动和员工交流会等,将「尽职尽心,采购为民」的主人翁心态化成部门的工作文化中一个核心部分。
我们相信,能早于检讨报告发表前落实这些先行措施,是对社会声音的正面和积极回应,也表达我们落实改革的决心。
就一些牵涉政策层面比较广的优化方案,专责小组正进行研究,我们会继续以「表里兼顾、标本兼治」为目标,让政府采购工作更臻完善,确保公帑用得其所。
另外,我们今早已收到审计署就审查采购樽装饮用水招标过程所提交的管理建议书。我十分感谢审计署同事尽心为我们审视了事件,查找招标过程中有所疏漏或不足之处,也提出不少建议。审计署的建议与我们已经落实的先行措施和正研究的长远优化方案方向一致,我们会详细研究,令长远优化方案能更全面、更彻底地为我们的采购和合约管理机制带来革新。
管理建议书同时点出事件中有人为疏漏的情况。我在八月专责小组首次会议后曾向你们说过,若调查发现有人为因素,政府必定会严肃处理。因此,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进行纪律调查,厘清有关涉事人员在事件上的责任、是否涉及违反政府或部门规定从而构成不当行为而需要纪律跟进,抑或是工作表现未能达到其职级及经验应有的标准而需透过管理措施处理。
一般纪律调查是会由部门自行去进行,但由于处理是次采购樽装饮用水事件的过程涉及物流署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高层同事,我认为适宜由从未参与事件的政府人员进行调查,以示公正。为此,我已邀请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刘焱女士负责进行纪律调查,刘女士是政府最资深的常任秘书长,由她负责这项工作是适合的。初步看来,纪律调查会涉及十多名来自物流署及库务科的同事。
正如我们一直处理今次采购樽装饮用水事件的做法,我们会继续站在公众利益的角度,开诚布公,所以虽然审计署的管理建议书只是给予部门,但我们会将整份管理建议书全面公开,展现我们处理事件的透明度和革新的决心。
接下来,我将时间交给刘女士(Alice)。
首长级甲一级政务官刘焱:大家好。正如局长(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刚才所说,审计署已就政府采购樽装饮用水事件完成了他们的工作,亦已提交报告。他们的建议除指出政府在采购过程和合约管理方面有需要改善的地方外,同时亦点出事件中似乎有人为疏漏的情况,所以有必要进行纪律调查。
纪律调查的焦点是希望厘清涉事人员在事件上的责任轻重,例如是否有人员在行事过程中违反政府或部门的内部规定,也就是说有不当行为,因而需要向他们作出纪律跟进;又或是否有人员工作表现未能符合其职级及经验应有的标准,因而需向他们采取管理措施。
我们会即时开始调查工作。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会覆检相关文件,以识别哪些是涉事人士,再联络他们要求作出陈述。如果有需要,可能亦会约见其中一些涉事人员。整个过程的目的是希望可以找出在事件不同阶段中所有涉事人员所扮演的角色及应该承担的责任,例如在准备招标文件及审批标书的过程中有否做好、做足尽职审查;以及在批出合约后,在合约管理过程中发现问题时有否妥善处理、有否疏漏之处等。
我们的目标是于今年年底完成有关调查。若调查显示任何人员有纪律或表现问题,会交由公务员事务局跟进。多谢大家。
完
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