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坚守保障本地雇员优先就业」动议辩论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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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何启明今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坚守保障本地雇员优先就业」动议辩论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我感谢郭伟强议员提出今日的动议辩论,以及田北辰议员提出的修正议案,让大家有机会就社会关注的劳工议题发表想法和建议。我会仔细听取各位议员的意见,同时藉此机会向大家详细阐述政府在推行输入劳工计划时采取的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措施。

输入劳工政策

  香港的劳工政策一直以发展本地劳动力为主,输入外来劳动力为辅。面对近年人口高龄化及劳动力不足的挑战,政府在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前提下,于二○二三年加强输入劳工的机制,分别推出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建造业和运输业的输入劳工计划,以及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按不同行业和工种的实际需要,适度容许雇主申请输入劳工,纾缓人手短缺,支持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

  各项输入劳工计划的规定和执行安排都明确反映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原则。申请输入劳工的雇主必须先以不低于市场相类职位的每月工资中位数进行本地公开招聘,优先聘请合资格的本地工人填补空缺。只有无法成功聘请本地工人的雇主才会获批准输入劳工,而他们也必须与输入勞工签订标准雇佣合约,并支付不低于相类职位中位工资的薪金,防止输入劳工成为廉价劳工,损害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此外,申请输入劳工的雇主必须符合人手比例的规定,一般须聘用两名全职本地雇员,方可获准输入一名劳工。政府一直严格审批每宗输入劳工申请,并只有在确定雇主未能聘得本地劳工后,才容许雇主输入劳工。

  ​就补充劳工优化计划来说,劳工处就每个申请职位进行初步甄别,审视职位空缺的聘用条件,确保雇主拟提供的薪金达到每月中位工资及招聘条件合理。通过初步甄别后,雇主须就每个职位空缺,以劳工处同意的聘用条件进行本地公开招聘,并遵守有关公开招聘及面试安排的规定,优先聘请合资格的本地工人填补有关空缺。劳工处同时为本地公开招聘职位空缺进行就业选配,转介本地求职人士予雇主面试,并将空缺资料广泛发布给劳工顾问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工会及培训机构,以便他们转介合适的本地求职人士应征。

  雇主完成本地招聘程序后,须向劳工处汇报招聘结果。劳工处会联系每名不获聘用的本地求职者,了解面试详情,并确定雇主汇报不聘用的原因是否合理及与应聘者所述相符。

  ​劳工处严格执行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下各项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的规定。对于违反本地公开招聘规定或以输入劳工取代在职本地雇员的雇主,我们绝不姑息,如有足够证据,会施加行政制裁,包括撤销雇主已获得的输入劳工批准,以及拒绝处理雇主随后提交的其他申请,禁制期可达两年。保安局及其他相关部门亦严厉执法,打击非法劳工,保障本地工人的就业机会。

  行政长官在上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宣布新措施,针对性打击滥用优化计划的行为。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本地劳工市场及各行业人力情况的变化,适时检视和优化各输入劳工计划的运作和实行安排,致力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

  主席,我和保安局副局长会仔细聆听议员的发言,然后在总结时,再综合回应议员提出的意见。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5年10月1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