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与「港车北上」及指定跨境驾驶计划车辆十月十三日起无须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
运输署今日(十月三日)公布,由十月十三日起,获批准参与「港车北上」的车辆将无须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许可证);「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泊车转乘计划」和「深圳湾一次性特别配额计划」下的车辆则由十月二十日起实施同样安排。新安排可进一步便利跨境出行,同时提高效率,预计合共惠及超过10万辆合资格车辆。
上述计划的申请资格和其他条件维持不变,有意参与计划的人士仍须按相关计划的要求向运输署递交申请,但申请获批准后车辆将不受指定封闭道路的限制,无须因驶经连接边境管制站的封闭道路而申请许可证。有关地点将设置适当交通标志,显示在指定计划下获批准的车辆不受道路封闭的限制。车辆可按各指定计划安排进出的封闭道路包括:
| 指定跨境驾驶计划 | 生效日期 | 不受限制的指定封闭道路 |
| 港车北上 | 十月十三日 |
|
|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泊车转乘计划 | 十月二十日 | |
| 深圳湾一次性特别配额计划 | 十月二十日 |
|
获有效许可证的持证人
运输署会以电邮通知现时已获发有效许可证的持证人有关新措施生效前后的安排,详情如下:
- 生效日期前:须继续于车辆挡风玻璃上展示有效的许可证方可出行。
- 生效日期后:无须于车辆挡风玻璃上展示许可证,惟仍须继续保留有效的许可证及批准信直至到期日,以便当有执法人员检查车辆参与指定计划的资格时,出示以作证明。待现时的许可证及批准信届满后,如持证人有意继续参与相关计划,须按相关计划的要求向运输署递交续期申请。
新申请或续期申请
至于新申请或续期申请,由于参与指定计划的申请人日后再无须申请许可证,运输署只会向成功申请人发出「电子批准信」以确认其参与资格。他们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批准信」以向执法人员在检查车辆参与指定计划的资格时作证明。
《2025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政府今日刊宪列明在上述三个指定计划下获批准的车辆将于指定生效日期起不受指定封闭道路的限制。
完
2025年10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