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女子因处理未完税香烟罪成判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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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因处理未完税香烟,违反《应课税品条例》(《条例》),今日(九月二十九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十个月。
海关人员于去年九月十二日在深水埗巴域街进行的反私烟行动中,截查一名六十六岁报称无业的女子,并在其手提袋及附近两个劏房单位内检获共约二十八万支私烟,估计市值约一百二十五万元,应课税值约九十二万元。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任何人若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完
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