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在《行政长官2025年施政报告》有关AI效能提升组、社会高龄化对策工作组、简化食肆发牌制度、部门首长责任制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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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九月二十日)在《行政长官2025年施政报告》相关措施记者会,有关公务员事务的开场发言:
各位市民、各位传媒朋友:
大家好!本届政府一直强化公务员治理能力,过去三年推出多项措施,在公务员管理制度上有优化,在公务员培训上亦有加强。《行政长官2025年施政报告》就「进一步强化治理」有两个重点项目。第一项是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责任制)。
公务员一直以来都要为其工作绩效问责,《公务员守则》已清楚说明这一点。部门首长亦一向对部门的表现负上责任,只是这一点一直未被制度化。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可把司局长就制定政策须要政治问责和公务员就执行政策须要行政问责,两者更好衔接起来,使两者的角色更清晰。
责任制的正面意义,是通过要求部门首长承担责任,推动部门首长建立有效的管理团队和运作系统。责任制也强调高级公务员要辅助部门首长履行管理责任。其实,任何具规模的机构,都是通过层级进行管理的。部门首长要管理好部门,必须促进和加强部门各级员工主动领导和督导的意识,由部门首长开始一层一层地督导他们负责的工作,由此建立有效管理团队与运作系统。我们希望的不只是部门首长一个人有高超的管理能力,而是通过要求部门首长承担责任,做好部门里的层层管理。
当部门的工作出现问题时,责任制有固定的机制,查找不足、厘清责任谁属,并予以改善。我们不是要求任何偶发、单一或不可预计的事件都由部门首长负上个人责任,更不是要求他们为政策承担政治责任。责任制会按照问题大小轻重,分为两个级别处理:第一级调查机制处理一些性质不严重,明显不涉及部门首长的问题,由部门首长进行调查。
如部门出现严重问题,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或有迹象显示问题可能涉及部门首长的角色,有关局长可在获其所属司长同意后启动第二级独立调查机制,由公务员敍用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司长亦可主动指示相关局长启动调查机制。
公务员敍用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机构,从其一直以来的工作,大家对委员会处事的公正性是绝无疑问的,委员会亦熟悉公务员的工作。在过去五年内(二○二○年至二○二四年),公务员敍用委员会就超过6 300个个案向政府提供意见,这些个案涵盖招聘、晋升和纪律,委员会亦有就公务员管理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见。我们有信心委员会会公平公正地做好调查的工作。
公务员敍用委员会领导的小组会进行全面的调查,找出问题表象背后的成因。小组可因应需要邀请专家或不涉及被调查个案的政府人员参与调查;亦可调查任何级别公务员,并会涵盖所有涉事的公务员及单位,并非只是针对部门首长一人。如果部门外有其他的人员或单位经过调查后要负上责任,委员会亦要指出这一点。
委员会现时未获授权进行调查。公务员事务局会尽快草拟规例,以实行由委员会进行部门首长责任制下的第二级调查,我们希望草拟规例的工作能在二○二六年上半年完成。
至于我们第二个重点项目是强化公务员评核机制。
我们察觉到公务员的工作表现评核有过于宽松的趋势,若继续下去,我们将无法有效区分工作表现出色、一般或工作能力需要改善的人员,会影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如晋升、奖励、培训等。
部门的效能,其实是建基于广大公务员的表现。部门存在「好人文化」,有碍部门进步,亦有碍建设有效的团队。建立更严谨的评核机制,既可鼓励优秀公务员精益求精、提振他们的士气;亦可让管方针对性地协助工作能力不足的员工提升能力,和处理少数长期工作表现欠佳的人员。
《施政报告》已指示公务员事务局研究建立更严谨的评核机制。公务员事务局会在二○二六年内推出措施,更清晰地分辨员工的工作表现水平,从而进一步强化赏罚分明制度。
我们有信心部门首长责任制及强化公务员评核机制,对公务员团队发展有正面的影响,能够协助特区政府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
公务员事务局还有其他与公务员管理有关的措施详列于《施政报告附篇》,欢迎大家就我刚才介绍的措施以及其他措施提问。多谢各位。
完
2025年9月2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