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入境旅客管有未完税香烟罪成判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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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人员于八月十五日在香园围管制站截查一名五十九岁的抵港女旅客,并在她的个人行李内检获三千一百八十一支未完税香烟,市值共约一万四千三百元,应课税值共约一万零五百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此外,海关人员于八月十六日在深圳湾管制站截查一名四十九岁的抵港女旅客,并在她的个人行李内检获五千九百八十一支未完税香烟及约十二公斤生肉,市值共约三万一千三百元,应课税值共约一万九千八百元。该名旅客随即被捕。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监禁判刑具相当阻吓作用,并充分反映罪行的严重性。
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烟草属应课税品。任何人士若进口、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第132AK章),凡任何人携带野味、肉类、家禽或蛋类入境而没有原产地发证实体签发的卫生证明书及/或没有食物环境卫生署的事先书面批准,均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私烟活动。
完
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53分
香港时间20时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