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处国安处拘捕一名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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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昨日(七月三十一日)在上水区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四十三岁本地男子,他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24条「煽动意图」罪及《刑事罪行条例》第24条「刑事恐吓」罪。

  调查显示,该名被捕男子涉嫌向多间传媒机构邮寄信件,信件内容包括恐吓成分及煽动他人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及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的作为等。该名被捕男子现正被扣留调查。

  警方提醒市民,「煽动意图」及「刑事恐吓」罪均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七年及五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2025年8月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22时20分